物业保洁工作检查规程、内容及标准要求

物业之家 2012-09-22 01:26:04

1.目的:保证辖区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洁工作作出客观评价。

2.适用范围: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3.职责:

3.1保洁领班负责清洁工作的作业指导和日常巡查。

3.2环境主管在日检时对清洁卫生工作加以检查。

3.3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清洁卫生工作的抽查和周检。

4.内容:

4.1保洁员自查:保洁员依据本岗位责任制、卫生要求、服务规范,对作业的效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解决。

4.2保洁领班检查:在指定管理的岗位和作业点,实施全过程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4.3环境主管巡查:每天环境主管对辖内的区域、岗位进行巡查,应结合巡查所发现的问题和抽查纠正后的效果,把检查结果记录在《巡视检查记录表》,并将未能解决的问题上报服务中心经理。

4.4服务中心经理抽查:服务中心经理对辖内区域、岗位和作业员安排有计划的抽查,每周不少于辖内25%的区域、岗位、作业点;每月对辖内区域作全面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4.5检查的内容:

4.5.1保洁员的言行是否执行行为规范。

4.5.2保洁员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5.3保洁员的工作质量是否达到各项卫生标准。

4.5.4保洁员的作业操作有无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条例。

4.5.5保洁员的服务是否按服务规范进行服务。

4.5.6辖内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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