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顾问管理工作范围

物业百晓生 2014-03-03 17:30:00

物业项目顾问管理工作范围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照明、天线、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停车场等。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专业装修工程质量监理与装修管理。

6、公用绿地、花木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7、公共环境的酒店式清洁服务。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8、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与安全的专业管理。

9、对本物业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封闭式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10、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1、接受物业使用人就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专业维修、养护提出的委托并合理收费。

12、全方位家居服务和各类商务服务支持等。

13、协助管理商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政府规定的各项费用,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公共利益。

14、理礼并用、德法共行,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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