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钢
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物业管理师。1992年从中山大学研究生毕业后下海投身物业管理行业,目前任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罗小钢的基本信息
姓名 | 罗小钢 |
单位 | 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公司 |
职务 | 总经理 |
工作地区 | 广州 |
主要事迹
2010年6月26日,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罗小钢成功当选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他多年积极为行业发展鼓与呼的努力得到了行业的认可。
2007年和2008年对物业管理人来说,可谓沉重而寒冷。《物权法》的出台、CPI的高攀、金融危机的冲击,让行业被一次次推到风口浪尖。面对这种情况,罗小钢站出来呼吁行业面对“寒流”,应当坚守,并撰写了《2008,寒流下的坚守》一文在行业期刊上发表。他呼吁行业同仁:坚守本职。忠于职责、坚守岗位;坚守诚信。不能因“寒流”而动摇诚信之心;坚守情操。行业要团结一心,不能为度“寒流”而同室操戈、恶性竞争;坚守希望。不管寒冰刺骨,要始终坚守希望,相信冰雪挡不住春天的脚步。
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物业管理行业内一片惊恐。在这种情况下,罗小钢呼吁业界同行一定要保持对行业的信心,他提出三点应对举措:首先是创新管理。他呼吁行业要逐步推行管作分离,让行业“瘦身”;其次,要以变应变,努力去推动物业管理费的适当上涨;第三,要面对现实,提高服务质量,使业主认同上涨物业费。
面对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许多不良现象,罗小钢在论坛上做了《物业管理市场化的障碍及对策》的发言,提出了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的对策:加大政府行政执法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所有项目推向市场;严格招投标规则,发挥政府介入的功能;提高行业门槛,优化市场竞争的环境;强化行业协会的职能,制定市场竞争的行业规约。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两部司法解释,罗小钢敏锐地意识到行业内存在的“过度承诺”和“服务泛滥”现象给企业运营所带来的风险,对此深为忧虑,立刻撰文《司法解释亮利剑服务承诺须三思》,他呼吁物业服务企业对作出事关法律责任的服务承诺,必须慎之又慎,三思而后定!那些过高的、作秀的、不切实际的“服务承诺”该休矣。
面对行业内出现的恶性竞争等不正常现象,罗小钢也在不同场合给予了毫不客气的批评。为规范行业发展,他还专门撰写文章《品牌建设重在品德》,呼吁业内企业建设品牌首先要重视企业品德建设。一是重信守诺;二是公平竞争;三是担当责任。
面对行业微利的困境,罗小钢提出缺乏经营是行业稳而不富的主要原因。为此撰写文章《强化经营——行业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号召业界企业要解脱束缚,大力开展经营。
作为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管理委员会委员的罗小钢对物业管理师制度的推进非常关注,在全国物业管理师大会上,他做了《为物业管理师制度实施而未雨绸缪》的演讲,同时,他还负责承担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的思考》的课题,对即将全国推行的物业管理师制度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
推荐理由
作为一名行业领导人,罗小钢在行业发展遇到困难时,总能及时站出来,帮助行业提振信心,鼓舞士气;在行业发展面临问题时,他及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解决之道和应对之策,助力行业发展。他为行业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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