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路电视监控室管理规定

iwuye.com 2012-11-11 20:20:23

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工作,使“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小区的公共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一、闭路电视监控室是小区智能化系统的指挥中心,责任重大,为严格管理,提高监控室的工作效率,职责分工如下:

1、由护卫队队长具体负责;

2、监控室24小时值班,值班员负责各类报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监控室工作人员(护卫队队长、值班员)应熟悉、准确无误地对各类事情进行指挥、协调、调度。

二、严格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间

早班:8时,中班:16时,夜班:24时;

2、交接班程序

⑴交班值班员应提前10分钟认真填写《闭路电视监控室值班记录》,向接班值班员详细交待注意事项;

⑵接班值班员提前10分钟到监控室,了解上班情况及注意事项;

⑶交接时物品要清点,如有遗失做好记录并追究责任;

⑷交接不清同时追究两个班次的责任;

⑸监控室值班员不得迟到、早退,主管做好考勤监督。

三、值班要求

1、值班期间不得看报纸杂志、书刊等;

2、按规定着装;

3、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管理处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动用监控设备;

4、监控室内严禁吸烟、吃饭或吃零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四、异常情况处理

值班员严密监视小区的公共秩序,发现可疑人员或不安全迹象时要锁定监控画面,及时通知相关岗位处理,必要时向管理处报告并随时汇报动态情况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同时详细填写《闭路电视监控室值班记录》;

2、护卫队队长对每天的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结果进行检查核对。

五、物品管理要求

1、监控室内各种物品出入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2、每周必须对监控系统进行1-2次清洁,维护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申报维修,对灭火器材应进行定期检查;

3、电脑管理

⑴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准私自动用监控室电脑,确因工作需要时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方可使用;

⑵外来参观团莅临小区参观时,监控室电脑须调到参观画面。

六、严格执行管理处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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