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交接班制度(十二)
物业百晓生
2013-03-02 14:00:00
物业工程部交接班制度(十二)
1.0目的:
保持运行值班的连续性
2.0适用范围:
物业工程员工
3.0管理内容
3.1 接班人员必须做到:
3.1.1查看上一班记录,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的运行介绍。
3.1.2检查用具、工具,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
3.1.3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3.2下列任何情况都不得进行交接班: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接班人员醉酒而主管未安排其它接班人员
--主要设备的故障未处理完
3.3交班人员工作
--在《值班记录》上填写设备异常和事故处理情况及上级指示。
--作好值班室,设备的清洁工作。
--向接班人员逐项交待班中使用过的各处记录,并会同接班人员巡查运行设备。
3.4接班人员工作
--认真听取交接人员的交待,并进行主要的检查和巡视,掌握运行情况,了解正在进行的检修情况,查阅各种工作票,查阅各种记录本。
--检查设备钥匙、工具柜、检查值班室及设备的清洁情况。
--巡查中发生疑问,应及时向交班人员查问清楚。
3.5 交班人员办清交班手续,接班人员检查完毕后,接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4.0 相关记录
4.1 《值班记录》
编写:zz 审批: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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