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完成项目收支情况公示 彰显一级资质物业企业风范
首开实业亿方物业公司
2012-04-12 14:11
依照北京市《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撰写规范》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京建发【2010】 758号、《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京建发【2010】721号文件的规定及北京市住建委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为期15天的各项目上一年度收支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本年度收支预算的公示。
首开实业亿方物业公司物业部及时与各分公司沟通,收集物业及财务数据信息,于3月5日、6日两天集中完成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及上传,并打印出带有条形编码的公示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后于第一时间发放到各分公司。
截止到3月7日,完成发放的同时,公司物业部还指导各分公司、各项目人员对公示材料进行学习了解,做好准备工作,公示期间随时向业主及使用人提供必要的解释说明分析。并要求各项目在15天的公示期内,逐天对公示材料进行拍照存档,完善信息资料管理,做到运作无违规,服务有痕迹。此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公示工作充分彰显了公司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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