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

安徽网 2018-04-24 14:57

物业之家配图

据池州日报报道 一个小区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居住环境,而物业费收取率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物业公司的运营。对于业主来说,这钱花得值才好。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这钱收得上来才好。可事实上,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往往很难两全。

记者日前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物业费收缴难的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池州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为此,池州仲裁委和市房产局联合出台意见,从本月20起,在全市推行运用仲裁方式来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过强化对物业欠费行为的司法仲裁和处置,破解这个长期困扰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大难题。

拖欠物业费收到传票

前不久,家住城区凤凰城小区的刘先生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一纸传票。原来,他因为拖欠物业费最终被物业公司起诉了。据他了解,当时被起诉的还有其他业主,都是因为拖欠物业费。“我是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才拒绝缴费的,没想到反倒被物业公司告了。”刘先生表示,物业服务方面有很多不足,但平时发现了也就是发发劳骚,真上法院打官司他又拿不出证据,再说他也不想惹官司。最后刘先生选择了与物业公司协商,补缴了物业费。

“去年春节前,我才把物业费缴了,但我心里一直不舒坦。”市民孙先生说,他从来不拖欠物业费,但这钱交得让他心塞。去年他刚买的一辆自行车就被偷了,汽车在车位上也被别的车子剐蹭过,找物业公司询问,可他们都找理由推脱。因此,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孙先生是一肚子意见。

“小区路面破损严重,树木枯黄不灌溉,顶层渗水严重。”市民汪女士说,她提出的问题,物业服务人员每次都是拿个本子记录下为,看起来很认真。可事后她在看解决效果时,没有一件让她满意的。“我不欠,但我缴完物业费也是心塞。”

物业费难收物业公司运转难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居民认为,他们不交物业费不是不想交,而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造成的。对此,物业公司却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长期低位运行的收缴率,维持现有小区的管理都很困难,想要提高服务质量根本不可能,加上一些业主的恶意欠缴,让原本已经运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

当前物管队伍素质偏低,是小区服务不到位的重要原因。目前,有经验、有创新能力的物业管理高级人才匮乏,物管从业人员大多来自“转制、转岗、转业”人员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缺乏相应的培训。一面是小区业主不满服务,一面是物管企业因收费不足难以维持运营。而越是收费低,物管服务质量也就每况愈下,这似乎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据了解,欠缴物业费问题成因复杂,其中与对恶意欠费业主缺少司法、行政或道德约束也有着很大关系。面对物业费的恶意欠缴行为,物业企业虽然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但诉讼过程曲折漫长,执行过程困难重重。

仲裁机制让缴费难题有望破解

“有些业主并不了解物业的服务范围,往往因为一件物业公司无法解决的问题就拖欠物业费,若是有第三方仲裁,被起诉或者被拖欠的事情就会少很多。”站前区高速地产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与业主本应该和谐相处,没有必要非得走法律程序。去年,该小区发生24起拖欠物业费的案例,通过仲裁这种方式,16户业主最终顺利缴纳了物业费。他建议,走法律程序耗时费钱耗精力,若是业主或物业公司出现了矛盾,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进行调查,拿出仲裁意见先行协调解决。

池州仲裁委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裁中心主任王红梅告诉记者,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纠纷往往涉及特殊的知识领域,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有关的技术性问题,通过专家仲裁更能体现专业权威性。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独立进行裁判,没有级别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且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有利于及时解决争议。

运用仲裁方式多元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现行快速高效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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