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十佳”、“十差”是评比还是绑架?

物业百晓生 2012-02-22 08:30

近几天,很多物业公司的朋友纷纷致电给我,让我动员周围的人,为他们所在的公司投一票。我才得知:“2009深圳物管十佳与十差客户满意度调查”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出于职业的敏感,我马上和同行的一些挚友,交换了一些看法,而大家对这种评比表示出的愤怒却已经脱离了我最初的预期:

第一,任何评比和排名,都应建立在“三公”基础上。

诚如主办方所言,这种评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广泛关注。试想,有哪个物业公司会对自己的客户满意度情况无动于衷呢?于是,物业公司之间互相拉票,物业公司要求员工拉票,就有了必然性。这种评比俨然成了物业公司员工的“手指操”。这样的设计,是主办者毫不知情,还是有意为之?

就连主办方自己都公开承认,一些IP用户恶意刷票,并有部分IP用户恶意中伤他人,给投票结果带来诸多不公正因素。君不见某公司短短7天近7000张“不满意”票,可能已经接近客户数的总和,这可能吗?然而,主办方规定:同一IP地址每小时内就能投票一次。真是弄不明白,主办方是为了增加网站的点击率,还是想通过提高点击率增加关注度,抑或是制造新闻?

更有甚者,主办方声称:对于恶意刷票的现象,将通过系统进行自动检测,并通过系统自动清理。这更让物业管理同仁们揪心。某物业公司可能因得罪了主办方,一不小心就会被系统清理出“十佳”,甚至被清理到“十差”的行列。人们不禁要问:当媒体挥舞着“监督”大棒可能谋取商业利益时,谁来监管他们?

第二,客户满意度调查的对象应该是现实客户。

在市场学中,客户有两个分层,即现实客户和潜在客户。主办方绝对清楚客户满意度调查的对象应该是现实客户。潜在客户连最起码的消费者都不是,当然就不存在什么服务体验和服务感知,那依据什么对物业公司做出评价?如果仅依据个人好恶,还有什么客观性可言?

第三,客户满意度调查方法必须科学。

调查对象的选择、调查问卷的设计、抽样比例的设定,都依据调查目的而不同。离开了科学的调查方法,再貌似公平的设计都只能体现方案设计者的倾向。

从本次调查问卷设计的角度看:一是,物业服务的专业性没有任何体现,把物业公司笼统地划分到住宅物业管理范畴;二是,扩大了物业管理的内涵。比如,“家里财物是否遭遇失窃”,这本是考核派出所业绩的指标;三是,将灯管、水电维修认定为免费的服务项目,混淆了公共服务和特约服务的差别;四是,将问卷集中在一些较少存在、却能引起共鸣的内容上。这种设计,凸显出主办方过度追求新闻效果的倾向。

同时,主办方一厢情愿地假定,信息的传播是充分而有效的,所有的物业公司客户都是同比例参与的,而这本身就是个伪命题。

由于投票者无需具名,满意度调查就像超女选秀般,具备了某种娱乐性,还可以泄私愤。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6家公司同时出现在最满意和最不满意公司的排行榜单上。

任何调查事项的价值,都依赖其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缺乏公信力的调查,其结果只能是混淆视听;缺乏监督和管理,其结果只能是滋生腐败。

作为物业公司,并不会抵触客户满意度排名。优秀的物业公司,甚至是非常愿意展示在公众面前的。但是,物业公司欢迎的排名,是建立在严谨的数据分析和科学的调查方法基础上,并由可信的中立性机构完成的。

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排名,都是物业公司所痛恶的。本次调查主办方的相关机构,就频频与物业公司联系,让每家物业公司出8万元在主办方的媒体上配合满意度调查做宣传。而最终的“十佳”,也一定是由愿意出8万元“推广费”的公司取得的。因此,客户满意度调查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这种排名,是评比还是绑架,不言自明,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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