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雨污分流工程:被管道围困的地面

现代物业杂志 2016-02-23 18:09

雨污分流给千所庭院“上拉锁”

2010年6月28日,昆明市副市长王道兴在昆明主城老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完善工程新闻通报会上表示,争取在10月30日前,完成主城四区二环路内1,868家单位(小区)庭院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工程,及其中109家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工作。

昆明市政府在会上通报的数据显示,此次雨污分流工程涉及面积约为45平方公里,总投资约6亿元人民币。下一步,政府准备追加投资22亿元,进行二环路内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管道的改造。

所谓“雨污分流”,就是将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分开,雨水经路面下水道流入河流或被利用,而污水要被送到污水处理厂。之所以实施雨污分流,是因为目前昆明市主城区的排水系统总体为末端截污的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其中二环以内,特别是老小区、老单位庭院排水绝大部分为合流制。在这种排水系统下,一方面污水通过雨水管排入穿行于市区的入湖河道中,污染水体,破坏水环境;另一方面,雨水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降低了污水处理效率,增加处理成本;再者,由于没有独立的雨、污两套排水系统,进入雨季后,雨水排泄不畅,极易发生淹积水。

此前《春城晚报》也有报道称,对昆明而言,雨污分流更是治理滇池水流域的重要一步,使滇池治理由主要处理湖外河外增量污染源,转向主要处理湖内河内存量污染源;由主要处理外源性污染,转向主要处理内源性污染的必须要素。

虽然具有长远意义,但这项从2009年底开展的工程,给二环内普通居民带来的更多是不解和困扰。已有城中村改造和地铁2号线两项超大型工程同时进行,此前进行的清理临街老式外挑防盗笼的工程也还没有完结,因此老百姓调侃雨污分流是“大路挖了挖小路,小路挖了挖庭院”。对此,新闻通报会上王道兴向市民和社会表达了政府的郑重承诺,在严把工程质量关的同时,会尽量把路面恢复平整,同时政府将采取各种方式宣传,动员市民,希望市民和单位(小区)能对政府此项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暂时克服施工带来的生活不便。

商住小区:物管和业委会拒走施工队

2010年6月初,雨污分流工程施工队抬着路面切割机进入了北京路花苑小区,刚开始施工便遭到业主强烈反对,也遭到小区物管昆明金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阻止。

“发生了什么事?”一个大大的问号开始在小区业主和物管脑中盘旋。据北京路花苑小区物管工作人员马先生介绍,在雨污分流的施工队到达前物管方没有接到来自任何政府部门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对施工计划更是一无所知,“直到施工队画好线在6号居民楼下开始切割,我们仍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小区业委会主任黄桂仙也表示,直到动工时,她才知道雨污分流工程进到了自家院子,但这家门口的事下一步会怎样,她却毫无概念。一位北京路花苑小区业主认为,要在小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除需预先通知小区人员外,还应该将施工方案、如何解决环境影响及善后等事项告知业主,以便发现问题时双方能协商解决。

施工队被拒后,业委会马上联合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张贴了征求意见的通知,希望小区业主对是否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提出看法。北京路花苑是昆明市第一家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在该小区业主议事方面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黄桂仙不无担心地说:“如果我们小区也按其他小区的模式开展雨污分流工程,那整个小区就‘瘫痪’了!”她指着小区内停得密密麻麻的车辆告诉记者,北京路花苑是一个商住小区,有很多公司入驻。记者看到,在小区入口的挂牌上,清楚地标注了62家公司,加上未挂牌的公司,估计已超过70家。小区业主和物管单位认为,公司人员要开车上班、开车办事,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要开车出入,开进来的车如果停到施工区域则阻碍了施工进程,而如果让施工队进了小区挖开路面那么车辆将无处可停(因小区紧邻市政道路,而且不到200米开外就是昆明市主干道北京路的地铁工地)。

北京路花苑的住户大多是昆明第一批“先富起来”的人,户户有车。目前小区内有住户273户,所以粗略估计有273辆车,加上62家公司,车辆数目则可达到330多辆,车库停不下,只能停在院子里。因为车多,院内的车位线也早已形同虚设,车辆见缝插针,一块只划了3个车位的小空地却挤满了8辆车。如果施工,院内的车怎么停?

施工对小区环境、绿化带的破坏以及事后复原也是业主们担心的重点问题。小区内有部分10年以上的树木,有业主提出疑问,如果工程需要把这些树挖出来,晒几天树死了怎么办?损失谁来承担?路面破坏了,修砌清理工作谁来做?可以恢复到什么程度?

业主们将担心和意见汇集到业委会后,业委会代表会同物管代表与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小区所属街道办)进行了“三方会谈”。会上,业委会代表向联盟街道办事处转达了业主意见:一、先确定小区内是否已建有雨污分流管道,尽量避免进入庭院内施工,是否可以进行院外分流;二、如果必须进庭院,政府需先向小区提供一份施工方案,且施工最好分段进行,不要遍地开花;三、双方签订协议,对施工方案内容、善后工作等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确定,并要求街道提供符合小区内树木、绿化带等环境资源金额的保证金;四、鉴于情况特殊,希望对小区的施工能放在最后进行,施工单位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后,可以尽量减少在北京路花苑的施工时间并缩小区域。

会谈的结果让联盟街道办事处感到无力、头痛。“他们的事太难办了,停车、绿化带都有问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书敏说,“要求和街道签协议、交保证金,而保证金的金额在我们看来简直是天价!”同样感到无力的还有北京路花苑小区物管。“我们内心非常理解也支持政府的这项工作,但作为业主聘用的物管单位,站在业主的立场,我们也不能违背业主的利益,”小区物管维修部工作人员唐先生解释到。

通过业委会将统一的意见表达给街道办,业委会作为业主代表与街道办进行协商,对北京路花苑小区来说这似乎是最经济、最可能行得通的渠道,但对联盟街道办而言,在整个工程中他们更多担任的是“执行者”的角色,并非事事能及,他们认为北京路花苑的要求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而北京路花苑小区业主则认为这是保障己方利益的必要条件。双方僵持不下,截止6月23日此事仍悬而未决。

大学:施工自己做主,经费必须到位

联盟街道办事处面对的,更多是小区业主或统一或分歧的意见,这些意见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在业主内部产生明确意见之前,街道办只好暂时将小区工程搁置,来日解决。而在莲华街道,大型事业单位成了基层政府难以逾越的“巨石”。

2009年昆明市出台的《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要求昆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建(构)筑物占地与路面硬化面积之和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配建雨水收集设施,否则有关部门将不予审批、验收和办证。对已建成的企业、单位、住宅小区和公园、广场、绿地、城市道路、高架桥等市政基础设施,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要求逐步补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主城四区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或组织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补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莲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徐先生向记者说:“刚开始这些单位以缺乏资金为由,称动不了。”这些单位指的是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几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徐先生举例道,最初街道办为昆明理工大学作出的工程预算为930多万元,按照政策,政府提供工程补贴400多万元,剩余部分由学校自行承担。但校方称此预算过高,无力承担。街道办重新估算后将预算缩减至500多万元,校方对新的预算方案并没有作出任何表示。

“其实我们的施工方案、预算工作都已完成,也呈报给了政府相关部门”,昆明理工大学宣传部部长刘智国解释说。没有和其他单位、小区统一动工,一是因为校方之前未收到关于实施工程的通知;二是按照文件规定,学校是市属产权单位,在实施改造过程中负主要责任,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进行监督、帮助,因此,施工方案可由学校制定,具体执行也可由学校实施;最后,刘智国认为,在该校雨污分流工程中,学校甚至具备更优于政府的策划力量,未接受有关部门提供的施工方案及施工队伍,也是有理可循的。

虽然施工方案、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但目前为止只有白龙校区完成施工,新迎、莲华校区仍未动工,刘智国认为原因在于资金问题未解决。在施工方案中,新迎、莲华校区雨污分流管道改造涉及资金1,700万元,如何落实资金,政府补助如何到位是牵制工程实施的最大问题,只要资金到位,学校随时可以动工。

前期物管:背靠开发商不存在困难

与处于被动位置、难提供己方策略的业主群体和处于强势地位但牵涉情况较为复杂的大型产权单位相比,归属于开发商的单个小区物管企业似乎具有更多的灵活性。

记者从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办公处副主任王卫东了解到,物管公司为开发商下属单位的金马源温泉花园,已自筹资金35万元对小区管道进行了改造。金马源温泉花园由金马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现有住户334户,小区原已建有雨水、污水两套排水系统,但雨污排放不规范。金马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黎加刚介绍,接到改造通知后,公司最初也是希望由政府提供资金、人员和设备,但小区是由集团开发建设,目前产权仍属于集团,根据规定,产权单位要按要求自行改造,且房屋建造的前期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理应由开发商负责完善。考虑到这些,小区物管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交了一份情况报告,申请了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获批后,由集团公司确定工作规划,公开招标施工单位;物管公司则在小区张贴改造通告,动员业主配合。

2010年5月18日,金马源温泉花园雨污分流工程如期启动,为期12天。为不影响业主进出,小区中门施工时留出南、北两门。“人走北,车走南,”黎加刚说,“有时晚上还会在挖开的地方垫上钢板,方便更多车辆、业主进出。”施工期间金马源物管给施工人员发放20多个工号牌以便管理,凭牌出入,并加强了小区内的安检巡逻。

可以说东华街道是“幸运”的,街道辖区内的大多数单位、小区都在积极配合。王卫东说,辖区内没有出现居民反对的现象,物管公司也为施工人员提供了必需的水电支持,并开展居民宣传工作。

记者从新迎小区北区和南区两家物管公司了解到,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张贴了公告,要求小区门卫免费为施工单位提供水电,并协调院内业主车辆停放问题。负责管理新迎南区的昆明承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潘艳年说,“对于无法入院的小区车辆,我们都妥善安排到小区附近停放,由保安人员日夜加强看管。”

何处寻觅“散落”的权利?

当《现代物业》记者在新闻通报会上向副市长王道兴提起工程挤占小区停车位情况时,他除了重申雨污分流工程的重要性之外,表示此类情况只能由业主积极配合,每个庭院的工期只有两到三周的时间,大家只要理解就能克服过去,每个庭院具体的协调工作会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政府希望通过一项庞大的公共工程为公共环境的改善和治理带来长远的收益,但水域治理的成果并不能在短期内回报给工程所涉及到的每一个居民和单位,甚至在工程期间还会对业主的共有财产造成一定破坏(如小区绿化带被挖开或业主被迫将车辆停放其上),至少对社区生活造成了不方便。但例如大学这样的大产权单位,有明确的最高级别的决策者,在与政府的博弈中能够有效地进行权利主张。由开发商负责的前期物业管理的小区情况与之类似,只要拥有决策权的开发单位同意,物业管理单位只要履行一个“执行机构”的职能即可。

北京路花苑的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提出主张,这只是众多小区中较为少见的案例,绝大多数居民在抱怨“大路挖了挖小路,小路挖了挖庭院”之后还是默认了工程队的进驻。而在没有业主组织的那些老旧小区里,联盟街道办这样的政府基层部门根本无法找到可以进行有效协商的对象,除了在小区张贴通知、“加强宣传”、苦口开导和承诺保证施工质量外,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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