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发文催缴物业费别忙吐槽

长江时评 2014-11-13 21:10

业主物业费久拖不交,这一度让上饶县的一些物业公司伤透了脑筋。就在今年8月底,上饶县政府下发的一纸通知让他们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

根据文件,上饶县将对全县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间所欠缴的物业服务费进行清缴。拒不缴纳者,将面临约谈、通报,还将影响单位、个人的评优、晋级。江西新闻网11月12日讯。

作为居民,都希望所住小区物业能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让居民放心舒心的生活。每当遇到生活上的难题首先想到的就是物业。作为物业,这也是职责和义务所在。但是,我们也看到,许多物业都深受欠缴物业费等烦恼,而居民欠缴物业费的理由也各式各样“电动车被偷,防盗门坏了,小区餐馆油烟问题未解决,房屋漏水等,业主都把责任归咎于物业,拒绝缴纳物业费。”,形成因欠费太多直接影响了物业的正常运转,想提供周到的服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物业软硬件服务跟不上,导致服务质量下降,诸如打扫卫生不及时,甚至垃圾无人清理,安保工作存在隐患等。因而居民意见很大,导致更多的人以拒交物业费表示不满,这其中就包括许多公职人员。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矛盾纠纷不断。影响安定团结。而想解决这些问题,仅靠物业自身根本无法解决。起诉到法院,耗时费力所收取的的物业费还不够交诉讼费的。有的小区物业公司换了好多批,但依然是外甥打灯笼照旧。有的物业实在没办法经营,只好一撤了之,使一些小区甚至没有物业管理,乱得一团糟。

笔者认为,面对这种困局,作为上饶县政府发文催缴物业费是现实需要,也顺应了物业和大多数居民的愿望。本是一件好事,对此一味质疑和吐槽显然不妥。我们的政府毕竟是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其职责和义务所在。啥叫超出了职权范围?那么,对物业管理的混乱局面不管不问就不越权了?那岂不是懒政和不作为?再说我国有哪条法律规定政府就不能发文催缴物业费?据统计数据显示,当地欠缴物业费的公职人员合计575名,涉及当地66个县直单位、部门以及19个镇(乡、街道),其中教育局、市属单位、卫生局、供电局、公安局欠缴人员较多,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欠缴人数多达171人。由此可见,当地欠缴物业费的公职人员如此之多,影响之坏难道不应该予以约束和监管吗?因而说,县政府介入处理这一问题,实质上是出于为民分忧解难的准则行事的。不但不应该受到质疑和吐槽,而且还应该予以肯定和支持。这些公职人员不论啥理由拒交物业费都是不对了,作为一级组织予以纠正理所应当。

也许有人会说,物业管理有相关的条例,县政府没必要插手。这话没错,但是现实情况是物业条例有许多居民不执行,这其中就有公职人员,教育和监管他们也是执行物业管理条例的需要。当然,作为县政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把这件实事做好做实。

总之一句话,做的对不对,不在于是谁评说,还是要看具体成效和大多数居民是否满意。只要是多数居民认可的事,就应大胆干、并一定要干好。因而说,上饶县政府,我们挺你。(长江网 陆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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