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物价局联合市住建局举行对物业服务单位提醒告诫会

物业之家 2016-04-21 08:19


近期,市物价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受理情况分析,发现物业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物业收费单位到物价局备案收费标准的也很少。为加强物业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理诉求,8日,市物价局和市住建局在市温泉宾馆联合举行了对物业服务单位提醒告诫会。市区近100家物业收费单位,市物价局检查所、举报中心、价格科、经费科,市住建局物管办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学习了物业收费相关规定,水、电、暖、天然气相关政策和物业收费明码标价的相关要求,然后市物价局、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同志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讲解。

市物价局检查所所长李际良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了几点要求:要增强行业的自律意识,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收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各物业公司要自查自纠,对违规收费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企业,物价部门将按照《价格法》,《价格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查处。要做好物业收费明码标价工作,在其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标明物业收费企业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12358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居民的监督。市内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对所管辖的物业公司进行督促、整改,适时安排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物业收费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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