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召开2016年度物业管理工作会议

物业之家 2016-05-07 23:48

图文无关

抓条例宣贯落实 促行业转型发展

全力开创“十三五”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

5月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2016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大会,常务副市长刘以安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人大法制委、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民政局、城管局、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人防办、环保局、水务局,各区政府,各区房产(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本市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开发建设单位代表、专业经营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参加了会议。市房产局郭宏定局长主持会议。

市房产局郭宏定总结了近期工作,并对2016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做了部署。市人大法治委夏公喜主任在会上解读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并对《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市质监局、栖霞区住建局、浦口区房产局、南京苏宁物业,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郭宏定局长在部署讲话中首先肯定物业管理行业在2015年所做的努力,认为主要成绩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全程参与,全力保障,创新开展物业管理地方立法工作。二是周密谋划,深入推进,不断优化行政监管工作机制。三是立足现实,求新求变,全面提升物业行业水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指出物业管理行业面临三大机遇:一是《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行业发展奠定了法规基础,二是中央关于供给侧改革的宏观部署为行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三是移动互联网社区o2o等技术革新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核心动力。在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形势下,对于如何做好下一步的物业管理条例,郭宏定局长强调要全面宣传贯彻条例,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要深入聚焦难点问题,提升行政监管效能;要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培育两大市场主体;要精心组织民生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南京市人大2015年度重要的立法项目之一,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夏公喜主任指出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我市住宅管理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他强调本次条例立法有四个特点,一是坚持开门立法,体现公开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针对性;三是平衡各方关系,注重公平性;四是强化制度设计,突出可操作性。此外条例还创设实名投诉登记受理制度、第三方评估制度、物业保修金制度、独立建账制度、业委会换届交接制度、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征信制度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制度来解决行业发展瓶颈难题。在谈到条例的下一步实施时,夏主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紧制定条例有关配套办法;二是落实政府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三是加强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大力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刘市长在会上要求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全面开展重要创社制度的宣贯,按时完成条例有关配套办法的制定,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他还指出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趁势而上加快培育两大市场主体,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引导业主组织有序开展自治。要从研究优化行业发展意见、建立完善物业收费动态机制、积极营造行业发展良好氛围三方面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住宅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事关社会和谐和人民群众幸福安居,本次大会有效促进了各部门协同合作,以贯彻落实《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规划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行为,增强市民幸福感,努力推进和谐南京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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