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费发票暗藏玄机 物业公司细说端详

iwuye.com 2009-12-06 05:50

对照物价部门公布的文件规定,供热计费面积,应该是建筑面积扣除公摊面积和未封闭的阳台面积,可家住山东枣庄德仁俊园的田女士面对自己去年交纳的暖气费发票和自己的房产证却越看越迷糊。于是,田女士在小区管供暖的物业公司没有人的情况下,拿着暖气费发票和房产证找到了报社。

记者拿到田女士的暖气费发票和房产证后发现,田女士房产证上写的房屋建筑面积是125.28平方米,而由市热力总公司开具的热费发票上却赫然写着取暖费面积为124.82平方米,两者相减之差,也就是公摊面积难道只有0.46平方米,让人不能相信。

为此,12月1日,记者为弄明白这个事情,专门找到了负责该小区供暖工作的市享运物业有限公司。该物业公司一位负责收交暖气费的吴女士接待了记者。吴女士说,她是个打工的,既然记者来替业主讨说法,她就负责给解释清楚。她搬出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面积资料说,田女士房屋的建筑面积是125.28平方米,公摊面积是12.04平方米,阳台面积5.14平方米,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田女士供暖缴费面积应113.24平方米(建筑面积125.28平方米减去公摊面积12.04平方米);而去年全市规定供热时间是100天,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19.2元;而德仁俊园去年供暖时间为90天,所以供暖价格是17.28元/平方米(此价格是用19.2除 以100再乘以90得来);因此,田女士去年应该交纳暖气费等于1957元(取暖面积113.24乘以17.28元/平方米、尾数四舍五入)。至于这个数字为什么不和发票上显示的收费面积和金额不符的问题。吴女士又解释说,这是因为田女士家中安装了换热器,多收了其200元费用,发票上显示的热费金额2157元,就是田女士去年取暖费和换热器费(1957元+200元)得出来的;而热力公司开具的发票上的房屋面积,则是用田女士热费2157元除以17.28单价倒推回去的,就显示成了124.82平方米了。

当记者把结果通报给田女士时,田女士说,真怪绕人的,另外,物业所谓“单价倒推”法的解释也是一笔糊涂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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