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业主中心”的正确理念
扬州物业网
2014-06-11 08:30
一、“业主至上”的误区
1、来自物业管理企业。(1)低价竞争,不敢主张企业利益;(2)过头承诺;(3)扩大服务范围,无偿提供服务。
2、来自业主。(1)无政府主义泛滥,拒绝政府主管部门监管;(2)极端自由化,排斥民主集中制;(3)强调个性,缺乏公德,侵害其他业主利益;(4)过多主张权力,不承担义务。(5)唯我独尊,不尊重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二、“业主中心”说内容
“业主中心”说,该观点包含两层关系:
1、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由法律、法规来界定和约束的平等关系;
2、物业企业的各项工作应围绕业主而运作。业主在中心,物业管理企业紧紧围绕在其四周,不脱离中心,业主也离不开物业管理企业,形成鱼水交融状。
在物业管理中,任何一个企业都应将争取业主,把业主满意作为首要工作来考虑。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1、了解业主的需求。
2、企业的方针、目标要与业主的需求和期望相结合。
3、要通过各种方式沟通,从最高管理者下至操作层员工每人都了解业主需求、企业方针和目标。
4、测量业主满意率,并采取相应措施,不断改进。
5、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建立与业主有效交流的渠道和方法,提高业主对企业的忠诚度,只有忠诚的业主才能给出真实的满意率反馈。只有不断满足业主需求,才能取得业主信赖,使之成为您忠诚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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