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物业乱收费将受经济制裁
我市将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重点督查,记者昨天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督查通气会上获悉,重点抽查将延续到3月底。
从市价格举报中心今年1到3月受理举报投诉统计情况来看,物业服务收费咨询投诉共有74件,占总受理量的7.5%,其中咨询71件,举报3件,物业服务收费咨询投诉仍较多。
据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分析,当前物业服务收费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明码标价不完善,大部分小区物业收费公示未达标,居民对所交的物业费应该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不清楚不明白;二是物业服务企业收支不透明,根据规定,物业企业应当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公示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代收代交费用等收益情况,主动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查询和监督,但目前有差距;三是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物业公司所作出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承诺未到位,给业主生活造成较多不便。
今年1月4日,市物价局、住建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开展专项督查。从3月16日起,市物价局、住建局开展的重点督查将延续到3月31日,督查范围为市区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督查项目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收费场所和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置价目表,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企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小区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并按照规定公示收支情况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取得的收益,是否按照规定或约定使用
●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公示代收代交费用分摊情况
●是否存在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按照以前的规定、约定收取的装修押金、保证金是否及时退还
重点督查将对部分小区物业公司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违反规定乱收物业费的企业,市民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2358,将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对督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企业,将视违规情况进行经济制裁。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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