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违建屡禁不止 物业难解求“良方”

扬州物业网 2015-04-03 08:30

近日,扬州不少媒体跟踪报道了“五亭龙楼顶别墅”的新闻,据悉,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试图联系两位违建业主,截至目前,此事已得到圆满解决。一时间,扬城“最牛”违建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许多人也将目光纷纷投向了身边的违章建筑,掀起了一阵举报“风潮”。

违建原因:多是利益驱使

随着房价不断攀升,很多业主花巨资买到房子后,都在考虑如何让自己的居住利益最大化。多占几平方米公共空间,相当于白赚数万元,因此从楼顶到地面,从搭建空中楼阁到挤占小区绿地,业主们纷纷见缝插针。小区内的私搭乱建问题逐渐成为物业服务纠纷中的新矛盾,因违建引发的物业官司也在逐渐增多。

除此之外,一些业主因“舒适”“雅致”的享乐情绪,将楼顶等公共区域私有化,搭建阳光房或是添置小桥流水,培育花草树木,打造“私人空间”。据悉,在不少市民的举报中,有关搭建阳光房的案例较多。万马滨河城的业主就反映,本是连接两栋楼之间的应急通道被业主违建的阳光房挡住,他担心以后会存安全隐患。

违建管理:物业公司态度各异

1、坐视不管

“楼顶搭建阳光房,一些物业公司会默许。”市民秦先生说,当时邻居搭建阳光房,将楼顶的防雷设施都拆了,他找物业公司解决,没想到邻居却说,当时买房时开发商就说可以搭建,最后物业公司也不怎么去制止,阳光房就建起来了。

另外,一些物业公司为了不得罪业主,害怕产生矛盾,便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

调查中记者发现,很多楼顶违章建筑,在一开始搭建时,就有市民反映,但却陷入了“反映—停工—开工”的怪圈,最终违章建筑还是顺利建成。

2、苦口婆心

某小区物业人员表示,在接到业主的投诉后,他们第一时间就是上门和违建业主协商,希望能劝其打消违建念头,尽管他们多次上门调解,但该业主依然不为所动。在沟通无果后,物业人员在门上贴通知让业主对违建进行整改,但由于物业公司不是执法部门,违建业主一直不予配合。

违建业主认为,违建已成事实,况且为了搭建房屋,她也投入了不少时间和金钱,所以她不可能轻易答应物业公司的要求。小区物业人员无奈表示,“业主觉得自己是花钱的‘上帝’,加之我们确实没有执法权,无法强制拆除,所以这件事很难解决。”最终,此事还是不了了之。

专家建议:加强执法力度

物业公司是遏制私搭乱建的第一道防线。物业公司在签订物业合同时应增加约束业主私搭乱建的相关条款,使物业公司在行使管理权时有规定可依。

此外,目前小区违建大范围存在的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法制建设不完善;二是相关部门执法不严,这也是当前治理违建问题亟需完成的两大任务。

专家认为,一些物业公司事不关己,对违章建筑的存在置之不理,没能起到应有的监督、报告职责,才导致一部分违建的存在。作为违建的执法部门,城管、街道等必须带头执法、严格执法,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从源头上杜绝违建的存在。(物业网编辑尹玉婷)

【他山之石】

北京启“冻”小区违建物业纵容违建将被处理

1、存在违建的房屋不能买卖、过户、抵押贷款

2013年,北京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正式下发《关于查处居住区内违法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16个区县启动针对居住区内违建行为的检查,查实存在违建的房屋,将被冻结房屋产权的登记和抵押等手续,直到违建拆除。

2、纵容违建的物业将被处理

“指导意见”对物业企业的行为同样进行了规定。其中要求,物业企业应当加强对管理区域的巡查,发现违建后立即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城管、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并提供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不履行巡查、制止、报告职责的物业企业,及参与违建的施工、监理、混凝土、物业、经纪机构等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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