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物业交替更换,如何避免矛盾重重

扬州物业网 2015-04-16 08:30

新老物业更换的现象在扬城并不少见,其原因大致可分为:1、物业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2、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要求其“走人”;3、因无法盈利,物业公司只得无奈退出。然而,在生活中,有些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却引起不少矛盾,导致旧物业不肯走,新物业进不来的尴尬局面,最终苦的还是小区业主。

案例:业委会与旧物业僵持不下惹人愁

扬城某小区业主曾反映,自家的卫生间因下水道堵塞,脏物四处漫溢,可是小区物业公司却对其不闻不问,最终还是自己掏钱找人疏通才解决了这一问题。究其原因,原来小区物业公司3月份合同到期,但业主委员会对其提交的公建房面积产生异议,小区物业公司一时撤不走,新聘选的物业公司又无法入内,所以小区里的事现在是无人问津。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告诉记者,之前的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不太理想,致使小区的收费率一直不高,因此在今年3月,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到期,对方发函要撤出物管处,业主委员会表示同意,并要求其交出公建房,但对方提交的公建房面积与业主委员会所掌握的面积相差1千多平方米,双方协调未果形成僵局。

不少类似情况的小区业主表示,老物业公司走不了,新物业公司进不来的局面给他们带来了许多困扰:没有保安值班巡逻,小区的安全系数大打折扣;没有保洁人员的清理打扫,小区的环境脏乱不堪。除此之外,设备损坏无人修理、业主投诉无人理睬,这些小区一下子成为无人管理的地带。

多种原因导致新老物业交替不畅

1、利益作祟。物业管理用房、会所、车库等小区共有产权部位在交接时,由于牵涉到收益问题,老物业公司往往与业主产生较大争议。此外,不少业主由于不满之前物业公司的服务,一直拖欠未缴物业费,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矛盾,最终双方的积怨在小区更换物业公司时爆发。据了解,在新老物业公司的交接过程中,业主拖欠老物业公司的管理费,往往成为很多小区在更换物业公司时遇到的最大障碍。

2、物业公司选聘程序不规范。更换物业公司等小区公共管理事务必须由业委会征得小区半数以上业主同意,业主大会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征求业主意见,但这一过程时间长、效率低,其投票结果的真实性屡受质疑。因此,一些业主往往会与业主委员会就此事发生分歧。

避免以上问题需业主、物业公司、主管部门齐发力

专家表示,对于业主拖欠老物业公司物业费的问题,通常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解决:其一,老物业公司自身催缴;其二,委托新物业公司催讨物业费;其三,民事诉讼。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通过民事诉讼催缴的比例不大,很多小区都是通过老物业公司催缴或委托催讨这两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此外,还需提高选聘新物业公司过程的透明度,解决业主大会召开困难、过程不公开、真实性难以保证的问题,相关部门可提供业主公共决策平台,以确保新物业公司选聘过程公开、透明,并代表大部分业主的真实意愿。

相关专家还提议,要避免交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业委会与新老管家之间签订规范的合同很关键。在新物业公司进驻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尽可能详实,考虑到方方面面的细节,诸如停车资料、业主名册等信息都需说明清楚。(物业网编辑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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