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为您详解更换物业的几大步骤

扬州物业网 2015-05-25 08:30

在这买不起墓地,买不起房的时代,很多人都认为只要买到了房就能心安了,其实不然。选择的小区、物业对人们的生活影响亦大,物业服务好坏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居住感受,也影响着房子的升值空间。物业管理公司是服务性的企业,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所以物业对于小区的发展也是影响重大。对于服务不到位的物业管理公司,该如何置换呢?本文从5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是否能更换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小区产权人、使用人利益,负责监督检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非法人社团。所以要更换小区物业必须依法确立业主委员会合法的法律地位。另一个是有关更换事宜,要经小区产权人大会通过。在保证广大产权人、使用人支持的前提下召开产权人大会,形成决议,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动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

律师介绍,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来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们如果认为物业公司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或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有所不满,可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交涉;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时,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

二、取得多方面的支持

调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包括发展商、业委会、原物管企业、新物管企业间的关系,对于顺利更换,尤为重要。其他方面的支持主要是指法律支持、物管顾问、财务顾问提供的专业支持。还有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政策支持、指导。

对更换物管企业各方面工作进行交接设计

物业管理公司更换是一项极为困难并具有一定风险的工作,为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为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首先应召开产权人大会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过渡期出现管理真空,同时也应避免出现有关财务账务修改和资金转移,使产权人和使用人利益受到损害。其次将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意见和安排报小区办,取得指导和支持。原物管的撤出是非常困难的,如发生拒不交出物业的情况,需要请政府主管部门协调。交接工作是一项繁琐细致的工作,精心安排交接内容、日程、使工作条理化、清晰化,把有损于产权人、使用人利益的几率降到最低。

交接内容

交接中涉及的内容繁多:设计方案,配套设施,运行记录,外网联络,固定资产,管理费余额及管理基金等等。

1、工程交接:由专业人员分成电气、暖通、土建等小组,参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对接收工作内容中各条款逐项核对,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标准。

2、财务交接:在正式交接之前,双方做好充分的准备,业务对口交接。

3、文档交接:文档中重点文件为各项法律和承诺性文本,做好签收归档工作。

4、其它交接:包括岗位交接,人事安排,劳动关系等等,做好确认签字工作。

5、防范风险,避免业主或使用人工作、生活受到影响更换物管企业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5种情况:

(1)原物管企业拒不退出,导致新物管企业难以进入。

(2)原物管企业提出高额外补偿。

(3)交接不配合,导致物业管理工作无法延续。

(4)因管理真空导致部分业主对更换持不同意见甚或引发对业主委员会的诘难。

(5)引发法律诉讼。引发法律诉讼不是坏事,但在客观上给交接工作造成波折。

物业行业的发展尚未成熟,诸多不规范之处也是事实,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尚处刚刚“破土”之际,其欠规范就更属必然,就目前的更换物管公司一事,还是要根据不同的问题,进行个案研究,区别对待。相信,随着不断的探索、积累、交流,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将随行业一道步入理性、规范之路。

三、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及义务概述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更换物业基本步骤:

1、小区先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已到期,那么,由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撤出,由业主委员会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尚未到期,那么,由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解除合同,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判决生效后,再聘请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之后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2、由业委会负责物业管理招标事宜,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

3、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4、由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可以外请物业专家做参考意见,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6、由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最终结果,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新物业进场;

8、表决否定,重新由步骤2进行;或从步骤5进行,对落选的物业公司再次评标。

来源:房天下广州二手房网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