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出台新规:二手房过户须结清物业费
扬州物业网
2015-07-02 08:30
为加强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市房产局日前出台新规,要求自7月1日开始,房屋发生过户时,原业主必须结清所欠物业服务费用,否则暂缓办理过户手续。
据了解,此项规定是市房产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城区物业服务企业清欠物业服务费用,促进城区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项重要举措。
具体措施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窗口负责查验二手房过户物业服务费用缴纳情况工作,要将物业服务费缴纳有关票据或证明作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必备要件之一;有物业管理小区的过户业主提供截止过户时间的交费票据或物业公司物业费结清证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办公室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证明》。
来源: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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