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违建屡禁不止 物业防违控违责任大

扬州物业网 2015-07-20 08:30

近日,家住振兴花园的赵女士反映,隔壁邻居私自改造平台,占用公共空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了自家的通风。邻居解释,因为没有车库,车子经常被偷,所以自己借助公共空间搭建了这样一个房间便于停放车。最终双方经过协商,邻居同意将这一违建拆除。

其实,在生活中,小区违建已是屡见不鲜,也是屡禁不止。为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少业主“见缝插针”侵占公共用地,或是利用房前屋后的空地乱搭乱建,又或是私自封闭阳台扩大住房面积,近年来,利用楼顶搭建阳光房的业主也日益增多,前段时间五亭龙玩具城楼顶的“豪华别墅”就是最好的写照。

明知违法,为何业主还是前仆后继“趟进浑水”?

为何小区违建屡禁不止,记者走访了扬城部分小区。有小区物业人员告诉记者,违建业主普遍怀有侥幸心理,认为“小区那么多违建,反正也不会拆到我家”。在这样心理下,自然能“心安理得”继续搭建。而小区物业公司,作为营业性的服务组织机构,不属于执法机关,对于小区违建仅能口头制止,不能强硬拆除,不具有威慑力,违建业主们依旧“我行我素”。有些物业公司考虑到物业收费问题,便对违建“睁只眼,闭只眼”;也有部分物业公司将小区违建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但是由于程序繁琐,有时甚至权责难分,不知该由哪个部分处理,最终不了了之。

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区其他业主看到违建没有拆除,便放心大胆跟风违建,于是,小区违建“遍地开花”。

物业无执法权,是否就对违建听之任之?

物业公司,作为与小区业主连接最为密切的组织,拥有业主动态的第一手资料,身上肩负着防违控违的重要责任。物业公司虽然没有执法权,但是应当制止业主违建,上报违建信息,配合相关部门拆除违建,这也是《扬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

小区违建到底有何部门负责处理?

对于小区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扬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作了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

那么遇到违建,业主、物业公司应当向何部门上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房管局负责市区物业服务的行业管理,对业主占用公共空间等行为进行查处;市建设局对业主拆改承重墙或没有设计方案擅自对建筑主体和承重墙结构进行变动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城管局负责查处和治理住宅小区内的占道经营、违法搭建、破墙开店、擅改外立面、拆改非承重墙、毁绿占绿等违法行为。如果业主或物业公司发现违建,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书面或是邮件等方式向负责的部门进行举报。

房管部门高度重视

为小区防违控违建立长效机制

对于小区违建,市房管部门高度重视,为加强对小区的防违控违工作,近日特发布《关于做好小区内防违控违工作的通知》,有效建立起防违控违工作的长效机制。通知中明确规定,各房管部门加强联系,加大巡查监督,建立防违控违工作台账,及时制定工作对策。同时物业公司应当积极响应防违控违工作,加强对小区业主防违控违的宣传,加大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这一联动机制确保扬城小区防违控违工作进入常态化。

通知中还规定,防违控违工作将纳入物业公司和项目经理诚信档案,对于物业公司未及时劝阻、制止的,以及制止无效后未及时书面投诉举报的行为予以记录,并与物业服务招投标评标量化结合,与公司评优创先挂钩。这一举措有效督促了物业公司积极开展防违控违工作,强化物业公司的责任感。

经验借鉴:城管进驻物业

近日,有媒体报道,厦门集美城管执法局积极与物业公司联动,派出城管人员进驻新建小区,将不少违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控违建。这一做法引人深思。物业公司苦于无执法权,若真能有城管部门人员入驻,那么对于防违控违自然是极有帮助的。考虑到城管人员有限,不可能派专人安营扎寨的情况,城管部门还可以采取驻点、共建、挂钩等形式,与物业公司积极联动。

有人总结,城管进驻物业公司,至少有三点好处:一是及时发现问题;二是督促物业公司认真履行有关规定;三是随时接受小区居民的投诉,处理物业公司解决不了的各种问题。

当然,这一方法不仅适用于城管部门,与小区业主生活相关的各类部门都可以积极探索,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破解工作难题。(物业网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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