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您了解吗?

扬州物业网 2015-08-14 08:30

如今,我市的物业管理行业高速发展,未来势必成为民众不可或缺的存在。而业委会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之一,越来越受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重视。从我市许多案例来看,业委会不单纯是为业主维权的机构,更是沟通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的桥梁。

(一)重要性——本地典型案例赏析

扬州奥都花城小区业委会成立已有三年,三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和新盛街办、殷巷社区的关心指导下,在小区广大业主的支持下,奥都花城业委会依据《物权法》赋予的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的较好的成效。

1、为弥补物业公司亏损,协调三方,成功调价。

从2012年首次提出物业费调价方案被拒开始,期间,奥都花城业委会经过14次会议的反复争论于2012同意其公示,但又遇业主阻挠,为此,业委会成员收集业主意见,上门调解,向反对业主解释其中的缘由,直至2013年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其下半年实施调价方案。

2、为业主谋利益,多措并举。

(1)增划斑马线。业委会成员想方设法方便业主,在小区北门设立了蔬菜亭,同时为方便业主过马路,业委会成员向有关部门要求增画了斑马线。

(2)增划停车位。针对小区车辆急剧增多的情况,业委会多次会议磋商,并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逐步形成共识,于2013同意对奥都花城主干道增划地面停车位。

(3)改造东门。今年来,业委会同意对东门进行了两次改造,既保证安全畅通,又降低保安成本,还成立了快递服务中心等。

3、合理使用维修资金,“医治”小区“疾病”。

2013年,物业公司提出16户业主房屋渗漏要求使用维修资金,为此,业委会成员分组逐户上门核实、查勘后同意物业公司进行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

三年来,小区监控及电梯三方通话系统、三方对讲摄像头得到维修更新,南广场小桥和39幢3单元钢丝绳和3幢2单元电梯变频器得到及时更换。

(二)概念: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业委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是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三)职责: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章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思考:业委会面临的问题,如何解?

1、难获业主关注,业委会成立遇阻。

如今,许多业主对业委会的了解并不深刻,这也是业委会难成立的原因之一,因为缺乏业主的配合,业委会选举很难进行,致使业委会“难产”。奥都花城的业委会成员表示,小区成立业委会是近几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在扬州尚属起步阶段,所以三年前奥都花城成立业委会时许多人不熟悉,不了解,更谈不上理解。虽然万事开头难,但大家通过不懈的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让小区业委会顺利成立。

2、无经费来源,业委会艰难存活。

虽然业委会的经费来源于业主,但由于许多业主并不能认识到业委会的重要性,因此不会轻易出资支持,造成一些业委会面临生存难的窘境。奥都花城的业委会成员表示,他们至今或为业主、或为小区,并没有收取任何的费用,大家都是无偿服务。即便如此,还是有业委会成员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利用通讯工具与业主畅聊,力求解决业主烦恼,他们需要的其实是业主的理解、关注和支持。(物业网编辑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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