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雨花区试点物业服务将明码标价

扬州物业网 2015-11-05 08:30

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如何处理?恶意拖欠物业费怎样解决?小区公共安全事务责任如何界定?……11月4日,长沙市雨花区正式启动物业管理改革工作。在当天的会议上,《雨花区物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出台,同时配套出台了四个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首次明确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责任

《方案》涵盖30条具体措施,将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安全事务责任及电梯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试点明码标价的“菜单式”物业服务,建立物业服务费收缴和调价机制,推进老、小、旧、农民安置小区开放式物业服务工作,同时开展智慧物业小区建设试点。

其中,《方案》明确,雨花区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引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治安防范、消防、电梯、水电气及有关边坡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于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试点物业服务企业需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业主委员会成员可领取劳务补助

在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在加强住宅小区党组织建设的同时,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具体而言,雨花区住宅小区党组织建设要在2015年12月前启动,力争在2016年6月前实现小区党组织覆盖率达60%的目标,并逐年提高;2016年12月前,区内各街道(镇)业主委员会覆盖率达40%以上,2017年12月前,各街道(镇)业主委员会覆盖率达50%以上;2015年11月前,启动小区监事会建设,2016年12月前全区住宅小区业主监事会覆盖率要达30%以上。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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