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得拒绝合理充电桩需求,5日内须办理
物业之家
2016-08-20 00:00

物业之家讯: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文件。
通知共提出了11条相关措施,包括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规范小区内充电桩建设流程等多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再次明确了“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要求在业主提出建桩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该政策的出台,将会为普通居民购买电动汽车扫清障碍,必将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但该政策的法律效力,以及具体落地途径,仍然有待观察。
以下为公告的部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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