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住户怂恿他人拒交物业费 遭物业经理捅伤

正义网 2016-11-03 11:00

(通讯员 连春霞)女住户常年拖欠物业费,还怂恿其他住户拒交物业费,这可惹怒了物业公司经理。为“教训”多管闲事的女住户,物业经理尾随楼道内持刀将其捅伤。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48岁的刘女士是小区的活跃分子,因为经常爱多管闲事,和物业公司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基于此,刘女士以物业服务不好为由,常年拖欠小区物业费,并且怂恿其他住户拒交物业费。刘女士的做法让物业公司工作更加艰难,虽然双方经过几次沟通协商,但已经处于矛盾爆发的边缘。

为了教训这个所谓的“钉子户”,物业经理韩某持刀在楼道内等候,将下班回家的刘女士捅伤。案发后,被告人韩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并赔偿了刘女士4万元人民币,获得了对方谅解。

回民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后,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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