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要长远,互信是根本

2016-12-29 14:23

日前,浏阳市住房保障局物监科围绕“物业费难收”举行座谈会。物业费收不上,越来越多物业公司想要退出小区管理,居民和物管矛盾越来越激化。(8月23日《浏阳日报》)
按理讲,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应是融洽的“鱼水”关系,但现实的情况却令人大跌“眼镜”:一方面,物业公司抱怨物业费收缴难、费率不高,更有甚者因此而“撤单”退出;另一方面,居民埋怨物业服务不“入微”、管理不到位。深究原因,恐是双方缺少沟通、缺乏互信。长此以往,这不仅给物业管理预埋了“地雷”,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最终陷入“两败俱伤”的境地。
增进互信,作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桥梁纽带——业主委员会大有作为。《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了业委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职责,在我看来,一方面要加快业委会的组建步伐和规范建设,另一方面要发挥其监督作用,既为业主“撑好腰”,也为物业公司“挑担子”,共同促进物业服务上台阶、管理上水平。
互信才能“双赢”,才能迎来物业发展的灿烂“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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