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管理条例” 今年拟新提交审议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畅 通讯员陈洪)记者昨天从市人大获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根据计划,《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10项立法项目,将提请审议,包括新法5项,修法3项,废止和停止适用相关条款法规2项等。
破解纠纷 完善业主自治
深圳曾诞生了内地首个业主委员会和首家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如今正面临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从小区物业管理爆发的困扰,完善深圳物业管理业主自治制度,探索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处理新渠道,成为众人瞩目的新焦点。
今年1月召开的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号议案”即聚焦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李继朝等26名深圳市人大代表提出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提出提高业主委员会委员准入门槛,设立监督机构,对物管服务每年审计一次等18项建议。据悉,去年同期,杨勤等93名深圳市人大代表也曾联名提出相同主题的议案。
据悉,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采用“项目管理”的方式推进前期立法,并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草相关修订草案,在报市法制办审查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立法突破人才发展体制障碍
根据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今年深圳拟新提交审议的立法项目一共10项。
前年启动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一直备受各界关注。目前,该条例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法制办正在修改完善当中,拟通过特区立法突破人才发展体制障碍,再引“孔雀东南飞”,计划于今年年中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据介绍,该条例具体内容主要就两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对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相关规定进行突破或者创新;二是将目前人才工作中成熟的,长期适用的政策、做法通过立法给予固化。
制定城市更新条例
另一项关注度极高的法规是《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在新增居住用地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城市更新项目已成为深圳商品房供应的重要来源。与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深圳的许多城市更新项目面临“老三样”难题: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旨在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上述难题。当前,该条例还在推进过程中,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就“拆赔比”和“强制售卖”等制度召开专家论证会。如果进展顺利,该条例有望在今年下半年提交审议。
今年拟新提交审议的法规还包括《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
特区两个交通法规将“迎检”
监督也是人大的重要职责之一。根据工作要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比如,针对市民关注的交通问题,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缓解交通拥堵。
此外,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食品安全、水环境治理、社康中心建设、民办教育发展等民生热点问题的调研,推动系列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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