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三农网 2017-05-11 12:55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经营资质?经营情况是否合格?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即日起,焦作市开始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上报省住建厅,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通报。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物业服务项目且在合同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含省内企业跨区经营、省外企业进豫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检查内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过程中依法经营情况和项目管理服务情况,包括主体资格情况、依法经营情况、项目管理服务情况等内容。其中,项目管理服务情况对物业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建立便民维修制度,物业服务项目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警示标志设置等内容都被列入检查内容,管理情况好坏直接影响监督检查结果。

市房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分宣传培训、集中检查、督促整改、结果通报四个阶段进行,采用召开座谈会、查验相关资料、到物业管理项目中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日常生活中,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将作为参考依据,影响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百分制考核,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9月底检查结束后,将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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