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95家物业公司上半年被扣“信用分”

新疆网 2017-07-24 14:28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报道)未按要求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擅自退出物业小区、通过限水限电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今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95家物业服务企业因存在问题被扣“信用分”。

23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ufc.gov.cn)公布了2017年1-6月份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信息。具体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及扣分依据可上网查看。

扣分分数从6分至60分不等,主要原因包括未按要求在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电话、投诉监督电话以及项目考核情况等;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年中被业主投诉2次或对同一事项重复投诉3次,经查证属实;通过停(限)水、电、暖、气等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违反规定设立不正当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

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每年评定一次,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100分以上)、良好(85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

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创先评优、招标投标、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其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企业将作为管理部门的重点监督对象。

除此之外,今年首府还首次对1335个物业服务项目按季度、年度进行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按季度在小区显著位置悬挂考核公示牌。考核的依据主要来自业主和社区的意见。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对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当年诚信档案予以扣分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更换该物业服务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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