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无证上岗 物管主任被拘

深圳商报 2017-09-04 09:18

【深圳商报讯】(记者 赵鸿飞)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扎实做好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新城派出所所组织消防民警对位于龙岗区吉祥中路674号的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某花园二期分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的保安员刘某未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遂将涉嫌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管理处主任朱某及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审查,违法行为人朱某如实陈述了其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违法事实。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该违法行为人朱某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消防部门特别提示,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心脏”,也是单位日常消防工作管理的中枢核心,发生火灾后还是灭火、救援的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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