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物业管理规定》有望今年正式出台

丽水网 2018-01-28 16:04

我市物业管理立法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丽水市物业管理规定》有望今年正式出台

本网讯近日,《丽水市物业管理规定》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高质量的物业管理立法文件,立法起草小组现面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丽水市物业管理规定》是继《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之后,丽水市人大组织的第三次地方立法活动。根据计划,《丽水市物业管理规定》将于今年5月提请人大审议,有望于今年正式出台。

装修自家房子需要物业允许吗?电梯坏了如何维修,费用由谁承担?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怎么办?不经公示提高物业收费合法吗?无理拖欠物业管理费是否应纳入诚信体系?对于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市民都可以畅所欲言。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市民可以将意见寄送到丽水市城东路99号丽水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或者拨打电话2106158进行反馈,也可以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346284325@qq.com。

“物业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涉及到全市老百姓安居乐业。只要是市民在平时遇到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现象和问题,都可以反馈给我们,我们在立法中将予以综合考量。”负责此次立法起草的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表示,前段时间,立法起草小组15人先后赴杭州、绍兴、温州等地考察,学习物业管理立法经验,希望以这次物业管理立法的契机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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