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要收车位费小区业主“很受伤”

滨海时报 2018-04-13 11:08

时报讯(记者 韩春霞)近日,家住揽涛轩小区的王女士给本报记者打来热线电话,反映自家小区物业突然贴出通知,称要对地上车位进行收费。许多业主对此表示质疑,记者随后进行了走访。

“我们小区虽然交房5年了,但是一直没成立业委会,物业在此之前也没提过这事,突然间说要收费,大家都觉得有点接受不了。”王女士说。对此,该小区物业表示,他们已就此事征得了居委会的同意,而且收取车位费也是为了更好地对小区车位进行管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天津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揽涛轩小区这样没有业委会的新小区,地上车位收费是否合理要看是否征求了居委会的意见,或者前期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中对地上车位收费有没有进行过约定。只要满足其中一项,物业就有权收费。如果这两项都不满足,物业却强行收费,业主可向小区所属的区县物业办进行投诉。与此同时,业主如果对前期物业合同中约定的地上车位收费方式和收费数目不认可,还可以找到属地所在的街道,由街道和居委会牵头成立业委会,重新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对收费行为重新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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