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温州网 2018-05-24 12:21

小区垃圾围城,物业不及时清理;合同终止后,物业拒不退出……如果你的小区管家出现这些问题,今后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经核实后,会影响物业公司的信用记录。

近日,温州首个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一大亮点是将信用评价体系引入物业服务企业。该办法实施后,有望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我市有40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

在温有项目就会纳入信用管理

《温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文28条。根据该草案,管理的对象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温州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和外地企业在温的分支机构。

市物业管理协会透露,目前温州有物业服务企业400多家,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市住建委物业修建管理处副处长荣万能说,这些物业服务企业只要在温州有服务项目,就会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的范畴。

信用信息管理,是把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良好信息和失信信息,纳入专门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系统。

良好信息主要包括列入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获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在管项目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机构评为先进等15项。失信信息包括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和一般失信行为信息两类,其中未依法订立物业服务合同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退出时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和移交资料,骗取、挪用或者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情况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信息。

失信信息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物业管理协会征集,并通过国家、省、市相关信用平台、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区域达标检查、业主投诉、媒体曝光等渠道征集。

根据草案,失信的企业有可能被列入“黑榜”,良好的企业有机会进入“红榜”,这个榜单每年向公众公布一次。列入“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美誉度将会受到直接的影响。

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柯明光介绍,他们已提早建设好了信用系统,目前正在核对全市所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身份信息,计划6月份完成录入工作。

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

去年在五马街道试点效果良好

市物业管理协会承担了草案的主要起草工作。针对这几年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委早在2015年就联合该协会,一同探索起草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该办法如果今年正式实施,那明年有望公布第一批“红榜”、“黑榜”企业名单。

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结合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来确定达标的分值,这种评价方式更为科学合理。“有的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1.8元/平方米,有的小区不到1元/平方米,我们希望给不同收费标准的小区物业,确定不同的达标分值。”柯明光说,同样是达到80分的两个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收费标准高的小区,80分可能还不达标,而收费低的,可能已经不错了。

去年,鹿城区五马街道实行了信用信息评价办法,37个企业纳入评价,其中不达标的约占10%。柯明光说,从试点的效果来看,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了,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对接管理也更为顺畅。

今年起,市物业管理协会计划用三年时间把温州1600多个小区基本查一遍,今年准备检查约500个小区,拟9月份启动。柯明光介绍,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查到问题会先要求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就按照相关规定列入失信信息。

征求意见

目前该草案还在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565289276@qq.com,或传真至0577-89987108,也可以用信函寄至市区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830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