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人员贩卖业主个人信息被捕 北京警方查获各类违法记录1000余万条

央广网 2018-05-28 10:15

央广网北京5月24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近日,北京警方持续开展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整治工作。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5月7日、8日,北京警方对30余条网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线索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刑事拘留涉嫌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138名,清查涉案公司17家,查获有关股民投资理财、小区业主、保健品购买记录、公司法人代表登记、商业贷款记录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记录1000余万条。

物业工作人员贩卖业主个人信息

今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发现,某投资理财公司负责人通过网上购买、与同行业交换等方式获取大量有投资意向的客户信息,再以公司形式组织员工打电话进行推销。

5月8日,警方前往该公司开展工作,现场抓获12人,起获电脑15台、手机16部,并查获电子、纸质版公民个人信息30余万条。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同时,警方发现朝阳区某不动产中介公司存在大量侵犯公民信息的情况。此后,警方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当场起获存储有公民信息的手机40部、电脑30台。

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主要通过一名为“物业郭某”的微信好友购买小区业主信息。而嫌疑人“物业郭某”则是周边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经手小区业主相关信息。

5月9日,民警前往郭某某(女,28岁,北京人)暂住处将其抓获。经讯问,郭某某对其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今,该团伙12人已被刑事拘留。

打击整治:既含卖家,也有买家

近期,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侦查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贩卖餐饮、教育培训等各行业客户信息。5月8日,警方在昌平区某大厦内将该公司查获,现场抓获王某(男,23岁,山东人)等嫌疑人7名。

警方审查发现,该公司通过架设网站、APP等方式抓取大量包括客户姓名、电话、行业类别等内容信息,再组织公司员工以每条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共获利数十万元。

网安总队进一步梳理该犯罪团伙上下家关系,发现位于密云一家无商业执照的营销公司从该公司处购买了大量信息。当天,网安总队会同密云分局在密云某小区内将李某(男,23岁,甘肃人)等6人抓获。经讯问,上述6人对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购买交换非法获得的个人信息是违法的

据网安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的实施,国家越来越注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打击与整治。根据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包括以购买、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因此,警方提示:

(一)公民个人在购买房屋、投资理财、登记快递等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二)房产中介、物业管理、投资咨询等行业内部人员,要注意保护其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如果在履职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需从重处罚。

(三)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员工管理,防止内部人员泄露客户信息等情况发生,同时注重信息系统等级保护,防止黑客窃取系统内存储的客户信息。如果企业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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