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开展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大众日报 2019-07-22 09:17

日前,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济宁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济宁市物业私自占用小区公共车位及设备设施、电动车乱停放小区无人管理、小区物业乱收费等问题,改善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

根据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济宁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本次行动从2019年6月10日开始,持续到11月30日。行动对准济宁市范围内已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及从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7月1日起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将持续到9月30日。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联合属地镇街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已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巡查,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和信箱等渠道收集线索,对巡查发现、群众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到位。

10月份进入督导检查阶段,济宁市住建局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随机抽查、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11月份为分析总结阶段,济宁市住建局同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查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集中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梳理济宁市范围内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优化企业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有效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提高业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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