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立法化解业主物业这对“冤家”

iwuye.com 2010-03-12 11:07

合同期到了,前期物业立即退出,小区群龙无首,垃圾成堆……昨天,长沙市景湾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引入一家新物业,但是新旧物业之间的交接又成为头痛的问题。

物业与业主,是一对老冤家。“全国3万多家的物业管理企业,6亿多的城市居民住在物业小区,如此快速的发展趋势下,本应作为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实践行为的法律法规却长期处于真空状态。”

本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金侨置业集团董事长任玉奇呼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已刻不容缓。昨日,他做客本报两会QQ群,与网友进行交流。

物业和业主处于磨合阶段

“物业和业主的纠纷很多。”一上线,网友就向任玉奇诉苦。任玉奇说,大一点的城市,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会好一些,因为相对成熟。不少物业公司多数是保本经营,且困难重重。纠纷问题,大部分来自物价和服务不到位。

网友提出,“现在大部分物业公司是房地产公司设立的物业公司。”任玉奇坦承:“一些前期物业,涉及面广,往往没有物业公司愿意进入。这样下去,物业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产业。”

任玉奇认为,物业是个新型产业,目前,是物业和业主的过渡时期,以后也许农村和小城镇都会实行物业管理。过渡期需要一定的磨合。因此,他建议为物业立法,用立法来规范业主的权益,物业的责任,和各方收费标准。

小区居民自治还不成熟

一网友认为“物业由政府来管理要好一些。”而另有部分网友认为,要居民自治。面对这两种观点,任玉奇认为,“政府不是万能的,什么事都依靠政府来解决是不现实的。”而关于业主自治,任玉奇认为,“想法好,但实施起来举步维艰。业主不是独立法人的主体,缺少组织性法律性。业主自治目前还不妥。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代表推选出来的,出了问题找谁?很怕出现无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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