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细则征求意见
iwuye.com
2010-11-02 07:03
物业之家讯:《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10月29日起面向广大业主征求意见。对《细则》有异议者,可在11月6日前向房管部门反映。
根据《细则》,开发商在售房时,应当将首期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数额、时限、地点、交存方式等情况一次性告知业主,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细则》还明确要求,房屋所有权转让时,维修资金应同时办理过户,防止房子维修时无法动用维修资金。原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维修资金的最新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受让人应当将结余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给原业主。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和6年前的管理规定相比,《细则》在很多方面更加细化、规范。
目前郑州市已经有2686个商品房小区和1120个房改房单位建立了维修基金专户,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69.52万户。
收藏
下一篇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677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29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608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393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738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1400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678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538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67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