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物业管理 政府责无旁贷

iwuye.com 2010-12-19 05:46

物业之家讯:近几年,有关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日渐增多,有的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拒交物业费,不得已,物业公司只好撤离,而失去物业管理的小区很快就会陷入混乱,车辆无人看管,卫生没人清扫,居民生活多有不便。在唐山,这样的事情已发生数起,并且,随着一个又一个新楼盘的竣工,类似的纠纷难以避免。

说起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二者仿佛都有委屈,业主指责物业公司收费过高,服务不够规范,物业公司抱怨业主要求苛刻,又不按时交费。那么,究竟双方孰是孰非,物业服务到底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有了矛盾找谁来解决?许多人心里并不清楚。笔者居住在市中心区的一个新小区,上楼有电梯,屋里有可视电话,封闭式的管理,保安二十四小时监控,每月物业费一平米一块五。房子交付使用不到一年,就有几户居民家里的财物被盗,居民找到物业,物业说没什么好办法,丢失财物的居民心里有气,说明年的物业费肯定不交,可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管理的质量必然会下降,这样一来,不交物业费的居民就会更多,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倒霉的还是居民自己。

当前的物业公司基本都是由开发商组织成立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一旦出现纠纷,物业公司各自为政,社区居民更是状告无门。

作为一个朝阳产业,物业管理不仅关系着百姓生活,更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起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实行统一的组织,统一的管理,统一的标准,只有让物业公司健康地发展下去,真正成为广大业主的好管家,老百姓才能消除后顾之忧,实现自己的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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