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意见酝酿出台 规范6大问题

iwuye.com 2009-03-27 05:12


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自1999年实施已经10年,物业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成为业主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和纠纷的根源。为了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新的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意见正在酝酿出台中,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阮跃国今天在市长专线上透露,若干意见目前已经完成调研,正向广大市民征询意见,将在今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讨论,而这一若干意见期待在6个方面解决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据阮跃国介绍,目前厦门市已有1300多个物业管理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5%,但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只有560个,还不到总数的一半,原因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一些开发商有意拖延,因此由谁来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前期物业的公共性收益谁来监管,业委会缺位时谁来管理小区?就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设局倾向于由区、街道政府出面牵头组建业委会和之前设立公共帐户、由业主和开发商共同监管公共性收益。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由谁来监管?

厦门建设局又提出了一个思路,能否成立物业监理公司,受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服务合同进行监理监督,而不是由政府也不是由谁,那这样呢能把整个服务管理推向社会推向公众,大家来参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 阮跃国)

在我市老城区还有不少单栋自行管理的住宅楼,对它们怎样管理若干意见也将有个明确的说法。

现在很多就是由居委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一个大楼管理委员会自己聘请了物业企业或者是保安或者是保洁人员进行管理,这个是否可行,那这次它也要规范到我们的整个若干意见里,不然一旦出现问题那谁来承担责任,比如出现拖欠工资或者是在工作中遇到了事故谁来承担责任。(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 阮跃国)

此外,规模较大的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难,也将在若干意见里讨论解决。阮跃国表示,已经实施10年的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到了该进行修订完善的时候了,若干意见在今年9月和11月份将分别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当然它也要充分吸收公众的意见。

业主百姓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我们也想通过征集的这一块,把它融入到我们的意见里面,能更符合百姓更符合厦门的实际,更符合厦门的整个物业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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