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有近700个物业小区 3/4尚未成立业委会
南国早报
2009-05-12 02:44
据南宁市房产局物业管理业务负责人介绍,目前南宁市已有近700个物业小区,约有1/4的小区已成立了业委会,仍有3/4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不管是否成立,业主、业委会、物业企业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且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业主大会形同虚设,业委会不作为、消极作为甚至越权作为,已成为引发物业管理纠纷的新因素。
目前,规范业主大会、业委会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和《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前三者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规定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业主大会、业委会新问题没有相应的规定。后者对业主大会、业委会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为解决当前业主大会、业委会出现的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活动没有更具体、系统的规定。《指导规则》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
另外,还有类似于“小区法律”的两个示范文本也在5月1日正式启用,它们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议事方法和召开的程序提供了依据,业主大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法制定自己小区的议事规则,以避免在业主大会的过程中业主对程序和议事方法产生分歧和误会。而《管理规约》则规范了小区业主在物业使用过程中的行为,要求全体业主共同遵守,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收藏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693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29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608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393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778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1414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720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538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710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