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老旧小区实行"四公开一监督"物业服务

iwuye.com 2011-02-15 08:51

物业之家讯:武汉市房管局昨日发文公布了“标准”,要求武汉市各老旧社区执行。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老旧住宅区完成整治改造后,应在区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下,以召开业主(居民)大会或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的方式,选聘相应的社区物业服务机构为业主(居民)提供物业服务,或由业主自行管理物业。

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及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绿化养护服务;保洁服务;公共安全秩序维护服务;车辆进出、停泊服务等。

武汉市房管局要求,老旧住宅区必须制度:公开服务人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公开报修和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广大业主(居民)监督。

“标准”对社区物业服务机构提出很多具体要求,包括每年要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意见不低于居民总户数的80%;小区公共场所每日要清扫1次,楼道每周清扫1次,共用部位定期保洁;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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