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连体”小区风波不断 物业管理缺位让小区乱套

南国早报 2009-05-22 11:25

全州县凤凰小区一期原本是一独立的小区,四周有围墙隔开,后来开发商在该小区的后面又竞买下一块地皮开发成楼盘,命名为凤凰小区二期。开放商想拆除一期和二期之间的围墙,整合成一个小区,但引起一期业主的不满,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维权风波。

“新老”小区二合一

2003年,全州县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新城房地产公司),通过拍卖取得了该县凤凰中路一宗土地后,动工建设凤凰小区。当年国庆节期间,他们打出宣传资料称,凤凰花园占地总面积2.58万多平方米,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商住楼12栋,是全州目前占地面积和绿化面积最大的住宅小区。

很快,300多套房子被人买下。2004年10月份,业主们陆陆续续装修入住,到2005年底基本入住完毕。2006年,政府挂牌拍卖位于凤凰小区后面的一块土地,新城房地产公司举牌买下这块土地。在开发时,开发商从扩大小区规模、整合资源等角度出发,将后面的小区命名为“凤凰花园二期”,把一老一新两个小区变成一个“连体”小区。

你要开路我用墙堵

2006年二三月份,开发商欲推掉凤凰花园一期和二期之间相隔的围墙,铲掉围墙内的绿化带护坡,开路通过一期小区,方便二期工程运土等施工需要。见到这种情况,一期业主纷纷站出来阻止开发商拆墙。在一些业主的强烈要求下,开发商不得不暂时停工,并要求业主们每栋选出一个代表,以便协商。

开发商认为,他们将凤凰花园一期和二期合为一个小区,是得到县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是依照调整后的规划进行推墙、修路等工作的,一期业主不应该加以阻止。

一期的业主代表们则认为,在2003年购房时,凤凰花园的规划和宣传资料中,明确写明了凤凰花园二期工程只是凤凰花园的5栋和8栋。开发商蒋某在取得凤凰花园南面的地皮后,又开发命名为“凤凰花园二期”的楼盘,这是一种命名侵权行为。开发商在没有与一期业主协商的情况下,就擅自拆除他们的围墙和铲掉绿化带护坡,侵占了他们的地盘。另外,“凤凰花园二期”要从一期的8栋和2栋两个地方开出两条道路,穿过一期小区往凤凰中路大门出入,不但占用了他们的道路,还给小区安全带来隐患,破坏了原小区的生态和人居环境。他们不同意“合并”。

由于谈不拢,双方就一直僵持着。开发商要施工,就干脆把围墙全部推倒。一期业主则自己凑钱,买来水泥砖砌起被推倒的围墙,将8栋和2栋的两个通道封死。开发商的施工受阻了,他们又推开通道,就这样,在反反复复中的“你推我堵”的过程中,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激化。

“连体”小区风波不断

今年3月份,为了建设二期工程,开发商从一期3栋旁的变压器接电缆到二期使用。一期业主认为这是他们的变压器,不同意这样接电。在争论中,一期业主把电线砍断。开发商想从一期小区11栋旁边的变压器接电,但同样遭到了一期业主的阻挠。没法,他们最后只好退到二期售楼部里接电。

在一期小区里,开发商在1栋后面建有一座亭子。4月份,开发商在亭子后面开挖电缆沟和变压器地基,结果同样遭到了一期业主的反对,业主们对地基进行破坏,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一期小区原先的绿化带护坡,是他们的地盘,二期工程不能侵占过来。

4月5日晚,20多名业主聚集在一起,到凤凰花园二期的售楼部,拾起砖头砸烂售楼部一楼和二楼的玻璃窗。

5月6日,一期小区业主代表唐广祚、李雄等业主又运来砖头,想再次封堵围墙隔界的缺口,结果又和开发商的亲属发生冲突,结果唐广祚、李雄的妻子刘小玉受伤住院。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问话调查,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中。

管理缺位让小区乱套

5月18日,记者来到凤凰花园小区,只见一堵200多米长的围墙把一期和二期隔开。二期工程建设已处于收尾阶段,设有地下停车场,其占地总面积比一期大一些,一些业主正在装修房子。

一期的楼房已建成几年,有些已经显得陈旧,没有地下停车场,小车在小区里四处停放。在小区里,垃圾随地可见,出入大门没有保安把守,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各家各户“自扫门前雪”,整个小区陷入管理缺位、偷盗现象频发的尴尬局面。家住5栋的谢先生说,前几天晚上,他因为晚一点回家,结果家里被小偷光顾了,他目前已经报案。一些业主则纷纷反映说,在小区里,自行车、摩托车被盗现象时有发生,业主们缺乏安全感。

小区为何会陷入这种境地呢?

唐树生等业主代表反映说,原先开发商在宣传小区绿化面积达1万平方米,但实际现在只有3000多平方米,许多绿化地和消防通道被开发商建成铺面、车库和杂物房,现在他们连物业和业委会的办公场所都没有。正是因为这样,许多业主对开发商产生了意见,小区也从原来有物业管理逐渐变成无人管理的状态,以致发展到后面的一系列维权和冲突问题。

他们认为,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品住宅小区的各种通道、绿化区域等各种公共设施的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小区全体业主公共所有,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各种权利和义务。

新城房地产公司的马葵樵经理说,对于一期业主反映的问题,他们也多次找业主代表协商,但一些业主为了个人利益,提出了过分的要求。比如,有一名业主代表还差几千元的购房尾款没有交,他就要求开发商免掉这笔钱,否则他就带头来闹。另外,一期小区原来是选有业委会代表的,但后来被业主推翻了,原来的物业公司也被赶走。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马葵樵说,凤凰花园一期原来确实是单独规划的,但后来的“合并”是政府规划部门同意的。如果一期业主认为侵权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们也愿意找个平衡点来解决问题。但是目前一期的几个业主代表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开发商也有一部分亲戚在里面买了房,占的比例不少,另外还有一些房产没有卖出去,“一些业主不同意合并,但也有一些业主同意两个小区‘连体’,这怎么说呢?”另外,一些业主采取的过激行为,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损失,经评估,光被打坏的玻璃和土建基础,就损失了1.8万多元。

全州县建设局城镇建设站负责规划的一位科长说,凤凰小区的“整合”规划是前面的领导审批的,他在2006年接手后,也发现开发商在一期建设中有乱建车库和杂物房的情况,但他们已经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开发商改正,恢复小区绿地面积。

对于凤凰小区一期业主反映的问题,全州县政府办公室一位副主任说,政府已经多次纠集双方来开协调会,但一直无法得到解决。凤凰小区的“整合”规划是按照法律程序审核通过的,如果业主认为不合法,侵犯了他们的利益,一是坐下来和开发商谈赔偿问题,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作为政府只能调解。

一期业主则认为,虽然“合并”可以共享资源等,但也有很多问题没能解决。比如,合并后,二期的500多户的人和车都要从一期进出,一期小区就成了繁华的街道和闹市,一期的安全和宁静的居住环境得不到保障。还有,新老两个小区,在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以后还会产生一连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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