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质疑业委会合法性 一小区两物业争岗一年
楚天都市报
2009-06-05 09:54
昨天上午,有市民反映,在洪山区“圆梦美丽家园小区”,新引入的武汉青厦物业公司6名员工遭一群身份不明人员围堵。接到报警后,珞南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当天下午,记者在该小区门口看到,发生冲突后,青厦物业公司员工已暂时撤走,值班保安来自原物业武汉怡朴物业公司。而此前几天,这个小区的大门出入口,同时有两家物业公司的保安“站岗”。
记者采访时,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程全英说,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于2006年底,并在洪山区物业科顺利备案。武汉怡朴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应尽快撤出。
新引入的青厦物业公司负责人南先生拿出的合同显示,早在2008年6月18日,业主委员会就和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原物业就是不走,一拖就是一年。”
武汉怡朴物业公司小区管理处主任刘波说,小区一名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不合法,已对洪山区房产局提起诉讼,主张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法院尚未判决。判决出来前,公司不会撤走。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游本刚说,业主委员会经合法程序成立,并在主管部门备案,在法院判决未推翻之前,显然是合法的,有权开展工作,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公司的协议是有效的。
青厦物业公司则表示,为进驻小区,公司在人员培训、设备添置上投入不小,他们将坚持接管小区。武汉市国土房产局物业处人士表示,待详细了解情况后,将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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