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提议把灰色项目纳入物业范围

杭州日报 2009-06-18 05:52

上海一个大型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养护花草的老黄,兼职当起“狗保姆”,每天清晨和下午帮一户居民遛狗,每月能赚300元“外快”。几个月来,不少养狗户得知老黄兼职遛狗这件事,也想聘请他遛狗,可也有居民指责他不务正业。据了解,目前有不少小区物业人员热衷开发“兼职项目”,通过做钟点工、代为租房等赚“外快”。

同样,家住浦东南路的林女士家养了一条大金毛狗,每天至少需要遛3次,她上班没时间,便请物业人员每天中午帮忙遛一次狗,每次付10元钱。“我们小区好几家养狗户都是这样,物业人员和我们都认识,比较放心。”

在徐汇区、浦东新区等小区,物业人员从小区里“开发”出不少兼职岗位,包括帮居民做钟点工、养护花草、代理中介租房、清理装修垃圾等。家在龙华路的李阿婆颇为不满地说,她家遇到管道堵塞时多次打电话请物业维修,每次上门的物业人员都会留下手机号码,嘱咐她今后有什么需要直接拨手机。“明摆着想私下揽活,这怎么能做好服务工作呢?”

小区物业人员能不能做兼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小区的门卫、保安等工作人员均属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聘用人员,他们应当听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安排,对小区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不得从事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白玉兰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钧解释,如果未经小区全体业主授权,任何物业工作人员均不得从事兼职,如果物业公司明知员工有此类行为而不予制止,须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此外,从事房地产中介者必须持地产经纪业务上岗证书,而钟点工也需要经过培训、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

但生活中,许多物业公司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名物业经理叹苦经:“现在招人很难,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就行。”该经理算了笔账,物业管理费主要用在小区水、电等公用事业费,绿化养护,人员工资和办公设备等,物业管理费多年没有提高,开支却一年比一年上涨,公司聘请的保安、保洁人员、绿化养护工等劳务工每月工资都1000多元。因为收入较低,公司人员流动一直很快,每次新招人都要重新进行一轮培训,无形中又增加成本。

“不如让这些‘灰色兼职’在阳光下运行,”许多小区居民提出,其实物业人员兼职从事的那些工作都是居民需要的服务项目,建议物业公司梳理这些内容后纳入服务范围,并统一收费统一管理,这样既能满足居民需求,也能增加物业人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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