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规下月实施 一改多房被停水停电

物业之家 2011-05-30 08:49

“6月1日起,将被断水断电?”最近来两天,看到一张物业贴的通知书,廖先生有些坐立不安——他住在“一改多”的小单间,是否将面临没水没电的厄运?

其实这是一场虚惊——廖先生对通告对象存在误解,而物业对新划定的理解,也可能存在偏差。此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6月1日即将实施,但不少中介和租房者了解的并不多。

“一改多”将被断水断电?

“6月1日,一改多的出租房,要断水断电。天啊,我们该怎么办?”前天晚上,网友“liaozc”在论坛上发帖担心,他1个月前刚租下的“蜗居”,将面临被“绝杀”。

廖先生暂住在台湾街金盛大厦,前天下班回家,在电梯口展板看到一张“通知书”:根据最新物业划定,一改多的房子,6月1日前没收整改,将断水断电。下面落款是大厦物业。

廖先生看了通知,几乎坐立不安。因为他现在所租的“蜗居”,正是由一套100平方米套房改为的5个小单间之一。“才刚刚安顿下来,就说要断水断电,再过几天时间就到了,哪里能迅速找到新的房子?”除了廖先生担忧,这两天和他住一起的邻居们,也个个寝食难安:“真的会断水断电吗?”

通知书告知对象为业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金盛大厦,“通知书”已被人撕掉。记者找到大厦物业,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是本月15日贴的,大致内容是:您的单元改成多套出租,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您已违反了规定,请于6月1日前恢复原样,否则根据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您的单元进行断水断电处理。通知的对象是“一改多”的业主们,并不是租户。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大厦目前有两到三套“一改多”出租房,业主委员会反映强烈。《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将于6月1日实施,物业此次通告是提醒“一改多”业主们尽快整改,否则根据规定物业将上报有关部门,对“一改多”套房,进行断水断电处理。“物业起的是告知功能,催促业主尽快整改。换句话说,从6月1日开始,也未必马上对租户断水断电。”不过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如果相关执法部门过来查处,要求断水断电,物业也必须配合。

对“进行时违法”断水断电

“为什么通知对象是业主,而廖先生坐立不安?还有,物业说的断水断电,到底具体的依据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3月24日批准通过的《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6月1日将实施。里面第二十九条有规定: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违法建造、擅自改动房屋建筑主题和承重结构、改变建筑设计功能。物业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可以立即制止,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后,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供水、供电单位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暂时停止供水、供电。业主或者使用人改正违法行为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才通知供水、供电单位恢复供水、供电。

工作人员说,按照法条上规定,断水断电应该是指业主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时,执法部门为了及时制止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而像廖先生租的“一改多”房子,算是违法行为已成事实,执法部门不是采取断水断电措施,而是马上下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如果业主不执行,按照新规的第四十六条,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执法部门还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给予罚款。

新规将实施知道的人并不多

租房者对通知对象存在误解,而物业对新规定的理解,也可能存在偏差。

距离新规实施不到1个星期,昨天傍晚记者走访了莲坂多个小区,发现“一改多”现象普遍,而中介和租房者,对这一新规知道的并不多。

“厦门出租市场,四成隔间出租。”记者没找到房东,不过莲坂附近的一名中介工作人员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套3房1厅的100平方米房子,隔成六七个独门小单间,它的收益要比整体出租,一个月能多好几千元。“新规,听过一些,不过应该没什么影响。”他说小单间有它的市场需求,不愿意合租,大套又租不起,所以小单间特别受欢迎。

和中介一样,一名住在一套楼中楼改成10套小单间的租房者,对新规也不甚了解。记者向他作了简单的介绍后,他同样并不焦虑:那都是房东的事情,再说法规实施,也需要一段时间。(本新闻转自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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