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大火消防栓没水 业主状告物业索赔58万

物业之家 2011-06-13 09:16

物业之家Pm86.com讯:家中突发大火,在报警的同时,房主展开自救,但没想到,楼道消防栓里却没有水,眼睁睁地看着大火吞噬家园,造成损失扩大。事后,因为协商不成,房主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58万元。

几年前,市民老王买下白下区丰富路某小区一套新房,装潢后,给儿子当新房。今年4月19日凌晨5时许,正在熟睡的小王夫妻俩被浓烟熏醒,发现电脑桌附近烧起来了。两人一边报警,一边打电话给物业,紧接着又跑到楼道,拉出消防栓准备先行自救。没想到,消防栓竟然没有水。

小夫妻俩住在17楼,消防队员赶到后,也因楼道消防栓不出水而耽误了最佳扑救时间,致火灾损失扩大,造成主卧室和主卧卫生间全部烧毁,客厅以及次卧室的所有装修全部报废,家具、家电大部分都被烧毁。

事后,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不排除因抽烟遗留火种,不排除电器设备故障而引发。在灾害成因一项,消防部门作出4点分析,其中就有“发生火灾时,未采用有效措施扑救,导致火灾扩大蔓延”和“室内楼道消火栓系统故障,导致室内消火栓系统内无水”两项。

王家父子找到小区物业,认为家中火灾损失扩大与物业失职有关,标有“检修合格”的消防栓不出水造成损失扩大,故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但遭到拒绝。5月下旬,王家父子分别起诉,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鼓楼区法院(注:物业公司注册地在鼓楼区),主张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财产和精神损失。其中,老王的索赔标的为31.06万元,小王的索赔标的为27.28万元。

目前,此案已经被鼓楼法院受理,下周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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