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房屋买卖合同应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费用
物业之家PM86.com讯:围绕广大市民关心、关注的小区物业管理问题,“陈政协热线”在7月、8月连续开通专线电话,由8名市政协委员倾听市民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就大家集中反映的物业问题,市政协城建委员会日前还组织部分委员进行深入调研,实地了解哈市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建议。
作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目前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3.4万人,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9500万平方米、108万户,占全市住宅总量的79.2%。因物业管理缺失、乱收费、责权不明等问题,近几年各种物业纠纷层出不穷,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物业行业如何健康发展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委员在调查中发现,由于老旧住宅建成时间久远,楼体和配套的水热电气等设施严重老化,屋面漏雨、墙体透寒、下水堵塞等问题比较突出,这部分住宅无人管理、环境脏乱差是当前市民投诉物业部门的一个热点。而部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则是居民反映意见较大的另一个问题。目前我市物业费在0.5元以下的住宅,特别是0.25元以下的,物业管理缺失问题比较突出。因建成时间较早,房屋及设施基础条件不好,配套不够完善,整体环境较差,这部分住宅的物业管理陷入收费低、服务差、欠费严重的恶性循环,存在物业弃管隐患。
此外,哈市物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未建立,对物业企业监管不够严格;一些小区开发建设时,即存在水热电气不畅通、庭院设施不完善、建筑质量差等问题,并遗留给物业企业,导致业主与物业企业产生矛盾和纠纷。
委员在调研中建议,我市应分门别类,构建物业服务全覆盖体系。采取社区基础性物业服务和标准化、优质化物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在全市居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并纳入政府监管。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物业保修范围和时限、违约责任等事项,或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提供给购房人。要大力开展物业管理达标、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全市物业管理基础档案,并尽快修订出台地方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物业管理提档升级。
委员建议,对居住区公共服务用电价格给予政策扶持,如楼道灯、庭院灯公共照明、电梯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应争取由商业电价调整为民用电价。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完成老城区旧住宅改造投入,提高物业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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