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过半物业公司呈亏损状态

物业之家 2011-09-21 08:58

截至去年底,成都物业管理规模达2.5亿平方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三;全市共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1172家。这些企业经营状况如何?昨日,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调查中只有不到五成的物业公司称“盈利”,逾半物业喊“亏”(包括选择“基本持平”者)。

据成都调查队称,目前,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成都五城区住宅物业收费最高基准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75元,若按政府指导价可上浮10%,即每月每平米不超过2元。但近期对部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调查结果表明,半数以上企业认为自身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其中,“亏损”和“基本持平”的占51.3%,“盈利”的只占48.7%。

“物业收费标准属于政府定价,多年来都未作调整,从业人员工资又随市场行情上涨,所以经营成本压力特别大。”泓济物业品质发展部一位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表示认同。但他认为,造成物业经营状况不容乐观,主要是收费标准跟成本增长未保持一致。

究其企业亏损原因,七成多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是“业主欠费率高”,其次是称“代收代缴水电气公司不付服务费,相反还要垫付周转金”、“公司规模小,管理及人工成本高”。当问及业主拒缴、拖欠物管费的原因时,约七成被调查企业认为是因为“开发商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其次分别认为是“双方存在误解”、“个别业主要求苛刻”、“物管企业服务不到位”。

此外,成都物管满意度呈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上半年为88.60,2010年为79.41,2011年上半年为77.33。

解读 “父子”关系积沉矛盾

成都调查队分析认为,物管企业多是开发商的控股企业,一般是“父子”关系。建管不分的体制,造成了物管企业承接了开发商积沉的矛盾,束缚了管理手脚;加之卖房时有开发商对物业服务夸大宣传和盲目承诺,业主入住不满意时往往找物管“算账”,这更埋下了双方矛盾的隐患,由此形成的物管费“收取难”更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