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民调“老娘舅”究竟能走多远
温州市业主生活和谐研究会成立两年有成绩也有困难
刚调解完一起物业纠纷回到办公室,办公桌上的座机又响了起来,蒋成富边听电话边做记录,沙哑的嗓音里流露出疲惫。放下电话,老蒋一声长叹,“搞了这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赚了个忙。研究会接下来能走多远,我也很迷惑。
蒋成富是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会长,这家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所做的事说起来挺简单挺实在:帮助协调化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房屋开发公司之间的矛盾。
据悉,如此一个以专门以化解物业纠纷为己任的民间调解组织,为浙江首家,全国罕见。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对此充分肯定,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一个有益探索。”
一场官司打出了和谐生活研究会
五年前,温州东方大厦的物业服务管理出了问题,三百多名业主联合起来辞退了物管公司。由于物管公司一直拖欠着业主们预收的100多万元水电费押金不予归还,东方大厦业委会负责人蒋成富等人便将物管公司告上了法庭。虽然后来因为证据不足,法院只判决物管公司赔偿一万余元,但通过这次诉讼,蒋成富学习到到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许多法律知识,还了解到在温州不少小区也存在着类似纠纷,很多被侵权的业主因为不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而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初我们几个人觉得现在的业主、业委会力量太单薄了,只有抱成团相互扶助,才能够扭转咱们业主的弱势处境!”回忆起成立研究会的初衷,蒋成富依然有点激动。他口中的“我们”,指的是研究会的九位发起人,里头有律师、法官,也有工程师、医师。
《法制日报》见到陈幸福时,他刚成功解决了锦桂小区业委会同物管公司之间的纠纷,一脸幸福表情。这位研究会的办公室主任介绍说,物管公司认为物业费太低带来财务亏空,要求提高物业费标准。业委会则认为是物管公司管理不善,提高物业费没有理由,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陈幸福说,从2月份到4月份,他召集矛盾双方开了七次会,在最后一次协商中,矛盾双方终于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了和解协议。陈幸福说:“这工作真的很不好做,但看到双方和解后的笑容,又觉得之前的辛苦很值。”
蒋成富介绍,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成立2年来,与月光大厦、东方大厦、金开利花园、华昌大厦等30多个社区的物管公司、业主委员会建立了联系,成功化解了100余起矛盾纠纷,仅今年前4个月,已化解矛盾纠纷28起。如今,研究会的集体会员单位已达108家。
靠检察院撑腰打赢几场官司
在嘉鸿花园社区业委会王茂友看来,现在很多社区的业主原本互不相识,勉强组建了业委会,仍是一盘散沙,很难同心协力去维权。自从加入到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后,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手段,业委会解决了不少难题,打内心感到找到了组织。
但蒋成富也有自己的烦恼。他说,研究会终究只是一个民间组织,在法律上找不依据,物业公司可以听你的,也可以不听你的,听与不听,在法律上都缺乏强制手段。再者,由于缺乏法律支持,其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权威性、确定性、强制力,以致出现调解协议书都已签订但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不履行的尴尬局面。
华昌大厦的开发商违反了住宅小区应按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法律规定,仅提供了物业用房三十平方米,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从2007年到2010年,四年间业委会四次起诉、上诉,却都因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等问题,法院或不予立案,或驳回其诉讼请求,百般无奈下,业主们找到研究会寻求帮助。
研究会也没辙。这时候,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出马了。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为华昌大厦的业主们解决了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及关键证据取证等三项问题,以检察院的名义支持起诉并获得成功。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连昕鸣说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考虑到研究会的公益性质,检察院才按法律规定,愿意在职责范围内为业主和业委会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决定予以支持起诉。
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蒋红怡介绍,在温州市,类似华昌大厦这样的案件越来越普遍,可败诉的却几乎都是业主与业委会,个中主要原因是业主不懂相关法律知识,很难向法院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从而处于劣势。鹿城区检察院之所以与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建立起合作关系,就想在这方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这既是职责所在,也是司法为民。
没钱没房研究会不知能走多远
在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办公室,蒋成富给《法制日报》记者看了前两年的财务报表,上面数据显示,成立两年来,研究会总支出经费为187.6万元。
“我们研究会是公益性组织,主要收入依靠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收支相抵,入不敷出。”蒋成富说,当然按照规定,每调解一起矛盾纠纷,他们也可从司法局领取50元的补助,但这点补助与每年30万余元的调解人员工资支出相比,显然也是杯水车薪。
“两年来,我个人已垫付了将近100万元。”蒋成富说自己原来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程师,为了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的正常运转,他已赔进去了多年的积蓄。
由于是民间调解组织,研究会没有办公用房,只得租用吕浦花园社区的物业房当场地,年租12万元。“经济上负担重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办公地点经常变来变去,业主们想找我们维权了,很难找到我们研究会。”蒋成富说,“干了两年,我每天东奔西走、四处游说,已精疲力尽。这一没钱二没房,研究会不知能走多远。”
牢骚归牢骚,当记者问到研究会今后的发展规划时,蒋成富依旧是踌躇满志,“温州市区大概有1500多个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还不到40%。接下去几年,我们研究会准备尽最大努力,协助所有社区都成立起业主委员会,我们真心想把这项工作做好,让所有的业主都能享受和谐生活!”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458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2763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0455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6755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3747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0203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201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192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14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