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8楼坠落水泥块砸死过路女子”事件追踪

长江商报 2009-07-27 08:53

前日上午,汉口解放大道博学仕府门前,18楼墙面水泥装饰条突然坠落,砸中路过此处的省图书馆人事干部彭某,彭经抢救无效死亡。此事经媒体披露后,高空坠物伤人现象再次引起市民的关注。昨日下午,记者了解到,作为博学仕府的开发商及物业管理方——硚房集团,目前正在与死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而彭某的父母因伤心过度双双病倒,住进了医院。

硚房集团承认有责任

昨日下午,死者彭某的妹夫岳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硚房集团领导跟家属见了面,谈及彭某被砸身亡事件,硚房集团承认存在一定方面的过错,目前,正在与家属协商赔偿及善后事宜。

据了解,出事的博学仕府2栋1单元楼系2006年开盘后交付使用的。该楼盘由硚房集团负责开发,目前的物业公司是硚房集团万事特物业管理公司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与硚房集团李姓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李称,集团方面正在与家属协商处理,待事情处理完毕再告知详情。

“我们都不敢从那里走了”

“还不见处理,我们担心悲剧还会重演。”昨日,不少市民拨打记者电话,称彭某被砸事件的发生虽然是偶然的,但是如果事发前有人对大楼坠物现象引起重视,并消除隐患,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市民王先生说,事发现场有两栋楼,一楼是临街门面,经常有顾客行走,只要楼上坠物,就极有可能有人被砸中。2栋2单元楼上的那块水泥装饰条也曾脱落坠下,所幸当时是深夜,行人很少,否则也会有人遭遇不幸。“当时,就有人担心水泥装饰条会再次坠落伤人,可没人理会,没想到这次酿成这么大的事故。”

“现在隐患还未排除,我们都不敢从那里走了。”博学仕府小区居民说,这些水泥装饰条的隐患不迅速解决,悲剧可能还会重演。

逝者

下个月16日是她36岁的生日

彭某的丈夫阳先生说,他和妻子均是36岁,两人结婚10多年了,10岁的女儿目前在鲁巷小学读五年级。

“下个月16日就是她36岁生日,为了庆祝她本命年生日,原计划下个月一家三口去四川成都旅游的,为什么不给我一次机会啊。”阳先生捶胸顿足嚎啕痛哭。

“为了陪她去旅游,我已经请好了假,票都买好了。”阳先生说,他的工作很忙,很少有时间陪妻子和女儿。

阳先生说,事发前,他们步行去超市购物,就是准备旅游用品的。

事发后不久,彭某所在的单位省图书馆的负责人和同事迅速赶到同济医院,看望、慰问死者家属。一名孙姓同事说,彭某是单位的一名人事干部,工作非常认真负责,负责管理单位的人事档案,“她的人缘好,我们都很喜欢跟她来往。”今年,为了全省档案达标,彭被借调至省文化厅工作,负责档案达标相关事宜。“人在省文化厅上班,可单位的事情一样没丢,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回单位处理。”一名同事说。

师说法

开发商、物业及房主等应承担责任

大风吹落广告牌砸伤人、阳台花盆突坠伤人、楼上砖块砸死路人等等,这些生活中的意外不幸事件经常发生。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被称为高空坠物引发的“多因一果”现象。

那么,这类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该如何维权?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夏卉青律师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夏卉青认为,彭某受伤致死案,开发商、施工方、物业公司以及房主等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负责验收的部门也应负有一定责任。作为物业,外墙脱落伤人,且曾经发生过外墙脱落现象,没有及时排除隐患,物业作为后期的管理维护单位,应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至于1803房的业主,作为房子所有权人,同样应承担一定责任,当然,业主会喊冤。对于责任的划分及赔偿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最终由法院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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