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清理物业企业“伪资质”

物业之家 2012-06-19 19:59

15日召开的常州市和谐物管工作推进会明确表示,从本月下旬开始,我市将开展为期一年的物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全面清理部分物业企业“伪资质”现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相应的软硬件标准,物业企业领取一、二、三级资质证书。截至2011年底,我市共有物业企业319家,其中一级资质4家、二级资质29家、三级资质194家、三级暂定92家,另有51个外地物业企业在我市备案成立了分公司。一般物业项目招标都有资质要求,因此,部分物业企业便以“伪资质”蒙混过关,有个别物业企业甚至无固定办公场所、无接管项目,却宣称是二级物业。

根据计划,从6月下旬开始,由市、辖市(区)两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凡不符合企业资质标准、无资质、超资质经营、无接管项目的物业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标准和有违规行为拒不整改的,将提请撤回或注销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拒绝接受资质核查的物业企业,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同时,加强新设企业资质审核与管理。新设立企业备案工作与资质核定同时完成;外地物业企业必须到市房管局进行资质预审,成立分公司并备案后方可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对取得暂定资质证书的物业企业,市房管局采取明察暗访、信用调查、项目跟踪等方式加强监管。除了无资质经营,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业务以及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也将是此次清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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